最近,我市推行义务兵优待金加奖励办法,支持部队国防建设,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多立新功。这是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的。
近年来,我市狠抓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新的办法对义务兵的优待金标准做了大量调整。普通义务兵每户年优待金在原有7500元的基础上,调升到9750元,增加了2250元;西藏兵优待金标准为普通兵标准的3倍,每户年优待金2.925万元;高原兵优待金标准为普通兵标准的2倍,每户年优待金1.95万元。另外,进藏兵和高原兵还可享受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营养费。
同时,我市还施行义务兵奖励的办法。由市民政部门在优待金标准的基础上,再按照下列比例增发当年奖励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奖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30%;服役期间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奖励25%、15%、5%。并且还规定,同年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其最高等级增发当年奖励金。截至目前,2009年度瑞安籍现役军人在部队荣立二等功1人次、三等功30人次,为家乡人民赢得了荣誉。
该项政策的落实,大大地激发了我市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报效祖国的爱国热情。据悉,该项经费今年支出需1039.65万元,将于元旦前全部发放到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