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
请问夫妻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什么程序,才可得到法律认可?
市民政局:
夫妻双方要求办理协议离婚的,应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理等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一同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到法院请求民事判决。
(李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