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者陈先生:我在莘塍东新工业区一印刷机械公司工作3年了,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今年上班时,一片锯片切入我的左手虎口处,切断左手大拇指处部分神经。公司老板送我去医院治疗,经手术,我的左手初步恢复,期间公司帮我垫付了9000多元医疗费。现在我想做康复治疗,公司却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莘塍所:由于陈先生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如果陈先生有充足的材料,则可以到我所投诉,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如果陈先生不能自行收集材料,我所将组织工作人员,验证陈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承认劳动关系,我所将受理这起劳动纠纷。如果公司不承认,陈先生可申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或者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金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