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谢女士:我丈夫因经济犯罪被判刑,判决书被公婆拿走,后又说丢了。我能与丈夫尽快离婚吗?
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成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经调解无效,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可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意思:所谓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主要是指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长期徒刑,这将给配偶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也必将给家庭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指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及嫖娼、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伤害也是难以忍受和恢复的。
据谢女士反映,她丈夫是因为经济犯罪而被判刑,不知道谢女士的丈夫被判多少年的刑罚,如要达到离婚的条件必须是被判处长期徒刑才能构成离婚的理由,否则法院不一定会判准双方离婚。 (李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