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天下·温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规定新建收费公路
须先明确收费期限

    收费公路何时能“收到头”,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浙江省政府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新建收费公路将先明确收费标准和期限。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新建收费公路须符合公路发展规划,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新建收费公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应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省政府批准新建收费公路项目时,明确收费公路性质、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

  浙江省政府同时指出,县级以上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收费站数量。同一主线上的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相邻收费站间距小于50公里的,要在省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收费站撤并。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省财政、价格等部门,对收费公路项目进行清理,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提前收回收费公路收费权(提前收回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对已纳入城市范围的经营性公路,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回购收费权。                          (据新华网)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关注
   第04版:热线
   第05版:民生
   第06版:服务
   第07版:经济
   第08版:天下·温州
   第09版:娱乐
   第10版:网事
   第11版:人文
   第12版:专版
   第13版:专版
   第14版:校园
   第15版:亲子
   第16版:广告
被判刑11年半
胡锦涛祝贺
一句话新闻
失忆女称:也许能碰上亲人
须先明确收费期限
瑞安日报 天下·温州 08 须先明确收费期限 2009-12-2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