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武)江西来的小游日前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向记者求助。他的小店被邻居家一把大火烧光,但赔偿问题一直解决不了。
几年前,小游跟亲戚来瑞安打工,亲戚开了一家熨衣店,专门替商场里的服装店熨衣服。前年,小游接手这间小店,商城里有十几家服装店的衣服放在这里熨烫。
今年6月1日,小游的隔壁厂房起火,火势很快蔓延到小游的熨衣店,转眼之间,店里的服装烧成灰烬。客户找上门来要求赔偿,小游几乎赔得“倾家荡产”。小游认为自己也是受害方,火是从隔壁烧过来的,起火原因已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鉴定书”可以证明。于是他找隔壁厂家要求赔偿,双方却无法协商下来——小游说自己损失了5万元左右,而对方只肯赔三四千元。于是,赔偿事项一直僵持着。
小游说自己这几个月来一直在为这件事忙碌,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期间,他曾经租店面重新开熨衣店,但因为火灾一事,与老客户的关系弄得很尴尬,所以生意一落千丈,很快就关门了。他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四处借住朋友的地方。
小游告诉记者,他已决定向法院起诉,但他似乎对这场官司没多大信心,说:“不知道能不能赔。”
记者咨询了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成飞。他说,这应根据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所作出的认定为准。如果消防部门认定其邻居在火灾事故中有责任,有过错,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对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害的,对公民的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肖成飞建议小游先跟对方协商,对方如果愿意赔,只是对损失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小游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