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位来自江西波阳的李姓务工人员打进本报热线,想借本报一角感谢我市劳动监察大队与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他们顺利讨回工钱。
原来,李先生与妻子同在我市一服装加工场打工,本月他所在的加工场在短短半个月内2次失火,30多名工人因为担心人身安全,集体要求企业主结清工资,终止劳动关系,可老板却考虑到年底赶订单不愿放工人们离开,拒绝结算工钱。12月14日上午,李先生等30多名工人向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在该大队和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动协调处理下,3日内30多名工人领到被拖欠的工资共计20万元。
据了解,该服装加工场内员工宿舍与生产车间相邻,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本月上中旬,员工宿舍在上班时间接连发生2起火灾。员工认为在该企业上班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纷纷要求结清工资,预计总额达20余万元。而企业则认为,员工们的突然辞工,对生产进度造成严重影响,企业要向客户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要求员工多留几天,完成手头的订单。
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展开协调处理,并认为,工场除了及时支付工资外,还有义务为工人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如果此事通过劳动部门“一裁二审”程序,不仅裁决时间较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也耽误了企业正常生产。为此,市劳动监察大队启动了与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联动机制,将案件移交给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的《瑞安市工伤、欠薪法律援助案件合作处理暂行办法》,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立即派出援助律师提前介入该案件,和劳动监察大队人员一起来到企业开展调查和调解。
当天上午,经调解人员2个多小时的努力,30多名职工与企业最终签订协议,在律师见证下,企业先由他方担保,2天内拿出5万元,让员工们搬出宿舍租房,以确保安全;其余的15万元工资将于月底结清。16日,市劳动监察大队考虑到工人年终回乡的迫切心情,说服厂方提前筹集到资金。当天,30多名工人如愿领到了被拖欠的所有工资,同时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起草协议书,30多名工人签字和厂方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当李先生和妻子终于领到了自11月以来43天的工钱总计9615元时,夫妻俩高兴地说:“这下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据了解,这是我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12月4日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根据联动机制,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将所受理的小额、简单的劳资纠纷案件,直接函告并移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争议仲裁院快速处理;劳动保障部门对老板逃逸等疑难案件则直接函告、移交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快速纳入司法程序进行追偿,避免劳资纠纷“一裁二审”冗长程序带来的恶性追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对劳动保障部门移交的案件,聘请律师给予法律援助,减免律师费;劳动保障部门对法律援助中心函告转办的案件减免劳动调解、仲裁费用,最大限度降低弱势群体的诉讼成本。通过两部门整合资源、加强联动,更大程度地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