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2月2日15时。
二、挂牌出让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对象:根据《瑞安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准入条件设置和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瑞政发(2009)159号)和瑞开发委[2009]46号文件,已列入市工业项目用地需求项目库并符合以下准入条件的项目或企业。
1号地块:①瑞安市范围内高分子材料研发制造企业;②09年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厅市会商项目
2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服装制造企业
3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健身器材制造企业
4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控制阀门制造企业
5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印刷机械制造企业
6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制鞋机械制造企业
7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汽车变速箱零部件制造企业
8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汽车变速箱零部件制造企业
9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紧固件制造企业
10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摩托车配件制造企业
11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铝型材系列产品制造企业
12号地块:瑞安市范围内汽车散热器制造企业
2-12号地块竞买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上一年度或本年1-9月份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税收达到200万元以上;且亩均产值要达到5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18万元以上。
(2)企业前三个年度获得过瑞安市级(含)以上的科技进步奖,或承担过瑞安市级(含)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效专利),或拥有一个有效期内的瑞安市级(含)以上的品牌,且现有工业用地原则上已得到充分利用,无闲置用地。
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位置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1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2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3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4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5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6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7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8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9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10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11号地块
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12号地块
用地面积(m2)
10000
13333
17621
20000
13333
20000
23333
13956
14000
20000
33333
13333
出让面积(m2)
10000
13333
17621
20000
13333
20000
23333
13956
14000
20000
33333
13333
容积率
≥1.0且≤2.5
≥1.5且≤2.5
≥1.0且≤2.5
≥1.0且≤2.5
≥1.0且≤2.5
≥1.0且≤2.0
≥1.0且≤2.5
≥1.0且≤2.5
≥1.0且≤2.0
≥1.0且≤2.5
≥1.0且≤2.0
≥1.0且≤2.5
建筑密度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绿地率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用途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起始价(万元)
575
767
1014
1151
767
1151
1343
803
805
1151
1918
767
竞买保证金(万元)
115
153
203
230
153
230
269
161
161
230
384
153
建设进度履约保证金
180万元
240万元
317万元
360万元
240万元
360万元
420万元
251万元
252万元
360万元
600万元
240万元
供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底价)。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及对项目产出、履约责任、标后监管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9日16时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竞买人必须于2010年1月29日16:00时前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到中心结算窗口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特此公告
保证金交纳账户: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瑞安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6135050003468
咨询电话:
0577-65879516 65879525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9年12月30日
土地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为伍拾年 。
四、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海区位
四号
岸线长度
576m
纵深
233m-258m
总面积
211.53亩
规划生产能力
一级Ⅱ类
起始价
1821
万元
保证金
220
万元
用海期限
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之日起
至换发土地使用权证之日止
供给条件
海域现状
瑞安市船舶工业基地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瑞安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瑞安市船舶工业基地一期四号宗海的海域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瑞安市船舶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海域位置:位于飞云江南岸瑞安大桥东侧3.6公里标准海塘外侧一定纵深范围的海域。该海域近岸水深2.8—4.5M,区位条件良好,海陆交通便捷,周边工业产业发达,已列入《瑞安市船舶工业发展规划》。
二、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及开发建设要求
三、挂牌出让时间:
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 2月1日下午16时。
四、挂牌出让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挂牌出让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竞买人为船舶修造企业的,应具有钢质一般船舶制造二级Ⅰ类以上资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按国防科工委《船企评价标准》评估并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具有建造、修理载重5000吨以上钢质一般船舶3年以上经历,参加竞买时应提供竞买人在瑞安市注册资金证明文件(注册资本金达到3000万元)。
2、竞买人为船舶修造投资者的,必须与具有钢质一般船舶制造一级Ⅲ类以上资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按国防科工委《船企评价标准》评估并出具的确认意见书)、且有建造、修理载重5000吨钢质一般船舶3年以上经历的企业合作,参加竞买时应提供竞买人在瑞安市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
3、在瑞安市已取得钢质一般船舶修造有效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建造载重3000吨级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的经历。
六、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底价)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 1月28日16时前凭市船舶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初审意见书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竞买人必须于2010年1月28日16:00时前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到中心结算窗口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特此公告
保证金交纳账户: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温州瑞安支行
账号:3330020110120100031028
咨询电话:0577-65655100 65879516 65879529
网址:www.raztb.com
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瑞安市船舶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