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男子发现他人将银行卡遗忘在银行ATM机里时,心生贪念,拿走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钱,触犯了法律,公安部门公布了嫌疑人的头像,悬赏征寻线索。本报昨日第3版刊发《警方公布10名信用卡诈骗嫌疑人头像 望嫌疑人赶紧自首,请知情者积极举报》一文后,引起网友的热议,他们认为这些人之所以成为信用卡诈骗的嫌疑人,不单是心生贪念引起的,更多的是因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
网友“方技传”:看这10名嫌疑人的照片,年龄应该都在20至40岁吧,正是大好青年,怎么伸手拿不该拿的钱呢?里面还有好几个人衣服穿得挺有模样的,怎么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念?你们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现在却被戴上了诈骗嫌疑人的帽子,今后该怎么办?我想对你们说,不仅是为了受害者,也是为了你们自己,赶紧自首吧。都是成年人了,既然自己犯了错就该勇敢地去承担后果。
网友“肥肥女”:一方面,我对这10个人拿了不该拿的钱,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觉得愤怒;另一方面,我也觉得他们很可怜。我可怜他们很可能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成了警察追捕的对象,却还在沾沾自喜“天降横财”。我可怜他们的头像被人认出后,今后面对各类舆论,还怎么在亲人、熟人中抬起头来。
网友“偷心也是偷”:都是他们的贪念惹的祸。面对别人卡里的钱,自己忍不住诱惑去拿了,这跟偷没啥区别。他们在心生贪念时,就该明白伸手后的后果,但他们还是伸手了。这也说明他们的心术本来就不正。因此,他们根本不值得可怜和同情,更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网友“蜂花”:赞同楼上观点。贪念,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存在,只要你能控制住“心魔”,而不让“心魔”乱了思绪,即使乱了思绪,也不去付之行动,那贪念自然就会消逝,人也变得清明了。要相信,这个世界从来不会天上掉馅饼,也不会有天降横财的不劳而获之事,只要心不存贪念,就不会上当受骗,自己也就不会犯罪,不会深陷牢狱了。
网友“工人家属”:这10个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不只是贪心这一原因,还可能是法盲。他们可能认为“捡”走遗忘在ATM机上银行卡里的钱,与捡到掉在地上的钱是同一道理,都属于“无主”之物。若是被失主找到了,最多归还就是了。而且他们可能认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最多是受道德谴责,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相信,如果他们知道这是犯法的,可能其中不少人也会控制住自己的贪念,不去伸手拿不该拿的钱了。
网友“丰年”:这种可能性很大。其实,以前我也不懂这种行为属于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以前是我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不敢肯定自己会不会伸手。看来,不懂法真的很可怕,不懂法却还心存贪念更可怕。
网友“只要感觉”:看来我们平时都应该规范一下自己的不良行为,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否则很可能会走上歪路。最后,我也要奉劝这10名“上榜”的嫌疑人,以前你们不知法还有理由逃避惩罚,但现在你们知道了,就该勇敢地承担起责任,赶紧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毕竟,你们的人生之路还很长。
(金行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