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7月份以来南方洪涝灾害已导致浙皖闽等12省(市)5793.1万人受灾。
浙皖闽等12省市,直接经济损失582.7亿元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7月21日16时,7月份以来的南方洪涝灾害过程已造成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12省(市)5793.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73人,失踪218人,紧急转移安置300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95.6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61.7万公顷;倒塌房屋33万间,损坏房屋88.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82.7亿元。
为支持南方洪涝灾区抗灾工作,财政部、民政部于21日向江西、湖北、重庆、四川、陕西5省(市)下拨3.29亿元中央救灾资金,用于支持上述洪涝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倒塌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
南方9省市,4162万亩农作物受灾
据农业部农情调度,截至21日,强降雨已造成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9省(市)农作物受灾4162万亩,其中成灾2062万亩,绝收471万亩。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21日在农业部常务会议上说,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主汛期,南方地区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正处于关键时期和紧要关头,后期还将面临强降雨、台风可能集中登陆等挑战,农业防汛抗洪救灾形势十分严峻,抗灾夺丰收任务十分艰巨。
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全力抓好灾后恢复生产。针对南方部分地区的洪涝灾害,要立即组织救灾专业队或帮扶队,充分发挥农机作用,抢排积水,抢收早稻,抢修灾毁农田和生产设施。指导农民加强在田作物的灾后田间管理,促进受灾作物及早恢复生长。对被水冲和水淹的地块,尽快扶苗、洗苗,中耕追肥;对成灾和绝收的地块,及时改种补种。
新闻延伸
全国上半年发生地质灾害为去年同期10倍多
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地质灾害19553起,为去年同期10倍多;死亡失踪464人,是去年同期的2.7倍。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发布的上半年地质灾害通告显示,今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9553起,其中滑坡14614起、崩塌4013起、泥石流608起、地面塌陷236起、地裂缝55起、地面沉降27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147起,355人死亡、109人失踪、24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明显增加。
通报分析认为,与2001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1至6月我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最多,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最多。全国除天津、黑龙江、上海、海南和宁夏外,其余26个省(区、市)都发生了地质灾害,其中滑坡14614起,占总数的75%;崩塌4013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21%。
我国属于地质灾害多发国家,强降雨及地震致使山体地质破碎,以及人为的工程扰动等,都能诱发地质灾害。2010年气候异常,南方地区前期干旱,后期多强降雨,导致地灾频发。在全国19553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18781起,占总数的96%;人为因素引发的有772起,占总数的4%。自然因素主要为强降雨、持续降雨、融雪和冻融等;人为因素主要为切坡建房、修路、采矿、开采地下水和水渠渗漏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