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田德进 胡一平 记者 留丹)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重要工作分工》(下称《重要工作分工》)。
《重要工作分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对照文件内容,进一步做好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工作,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制订相应工作措施,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落实,确保年度政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重要工作分工》还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制度,将抓综治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工作档案,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市综治委全体会议将定期听取重点乡镇(街道)和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述职报告。
据介绍,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平安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加强督查督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专项督查、实地督查、会议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督导各地、各部门政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帮助查找薄弱环节和解决遇到的困难,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各地、各部门年度政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市综治委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保证综治一票否决权制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