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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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杀手”频出者何
■张瑞龙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在8月23号被提请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醉驾者即将有新“罪名”,只要驾驶者出现违法醉酒驾驶行为,都可以对之施行刑事处罚。笔者认为,这一新规定,将是公共安全的巨大福音。

  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以来,路修了,车多了,倒在车底下失去了生命的人更是不少。2009年,全国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高达7万,伤者更达二十多万。逝者已去,但失去亲人的痛却难以用任何抚慰赔偿来抚平。

  车走车道,人行人路,为何会发生这么多交通事故?除了少数因天气恶劣、行人不守交规的原因外,概因肇事司机们驾驶技术不熟练而妄自违规、超速、醉酒、飙车等。

  有那么一些人,驾驶技术极不熟练,身上是揣了本驾照,上路后催动油门就向前狂奔,车不让人,堵不刹车,行到危险处,再踩刹车,怎有济于事呢?甚至有些人,身上揣着的驾照是在外市、外省花钱买的,小心谨慎或者可免灾难,万一一时兴起,发起“狂”来,恐怕没有几个人会对他的驾驶技术有信心吧?

  还有那么一些人,爱酒者有,酗酒者有,应酬者有,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喝酒是个人的事,但饮了酒甚至是醉了酒开车上路,那就是行走在路上的每一个人的事了。但凡喝过酒的人都知道,酒精一进人体,人就莫名的兴奋和颠倒,要是把这种兴奋和颠倒用在油门和方向盘上,岂有不出事的?

  再有那么一些人,令人最是气愤。车乃代步工具,却被他们用来当做刺激游戏——飙车工具。听说前几年有个人驾着名贵车在杭州湾大桥上飙车,一再创下该桥建桥来最高行车时速,听了让人莫名其妙,吉尼斯纪录人人皆知,莫非该人还要在这方面载入记录册?年轻人喜欢刺激可以理解,如想以高车速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可到赛车道去!要在闹市区、马路公路上飙车,那实在是无耻之尤。

  “马路杀手”为何频出?概因很多司机的心里还没形成一种行车道德观。这种道德观包括知法守法,安分守己,重视生命,以人为本。万事德为先,有了德,就不会有失。看来,在完善法规、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得出招扭转那些已经肇事或即将肇事的司机的“无德”行为,这样才能软硬两手齐头并进,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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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杀手”频出者何
瑞安日报 时评 11 “马路杀手”频出者何 ■张瑞龙 2010-9-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