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周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讲述了一件购买洗衣机后的烦心事。
上月中旬,周女士到我市一家电广场购买洗衣机。当时,她本想购买一台价格在2000元左右的普通洗衣机,可是一到家电广场就有点“身不由己”了。“在卖场促销员的“怂恿”下,她认为2000元的普通洗衣机‘功能不全’,而另一台价格不菲的洗衣机则具有加热洗、烘干等很多独特的功能。”最后,周女士一狠心花了5500元,购买了一台功能超强的洗衣机。
回到家后,周女士发现有些功能基本没用上。“完全是浪费。”周女士很后悔。
据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近来,因商家夸大产品性能、不履行承诺等情况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有所增加。电器的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部分商家为招揽顾客夸大产品性能,消费者使用时却发现电器性能功效无法令人满意;商家承诺无法履行,销售时商家承诺消费者可以尽快予以安装,事后商家以购机人多、安装人员不足等原因延时安装;消费者已全额付款,提货时却被告知无货,需等待;售后服务人员敷衍安装,安装后电器产品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更有甚者,以种种理由不予安装。
“目前,消费纠纷已由单一的产品质量问题变为售前宣传、售中流程、售后服务等,因大多为口头承诺或双方协商,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往往缺乏依据,无法维权。”为此,城关工商所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器应注意:
第一,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可从产品说明书、网络以及电器类杂志等多方面了解产品性能,优先选择具有品牌效应的电器产品。
第二,消费者购买电器产品,应该索取相关的购货发票和三包凭证;并要求商家在票据上注明提货、安装时限,若商家违约可依此作为维权依据。
第三,售后工作人员敷衍了事、拒绝安装时,消费者应及时与该厂家售后服务中心联系。
第四,发生消费纠纷,要拨打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咨询、申诉。(朱郁星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