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奚锦巨 记者 夏盈瑜)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批重大串标案相关责任人获刑。
据了解,这批重大串标案包括:飞云新区云江标准厂房工程串标案、瑞祥新区院士路一期工程串标案、锦湖实验小学教学用房工程串标案等。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浙江繁华建筑有限公司、市城镇建筑工程公司各被判处罚金50万元;阮某某、张某某、唐某某、何某某、周某某等5人被判处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非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