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天下
上一版3  4下一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交部发言人:
中方决不接受在钓鱼岛海域中国渔船适用日本法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荣燕、张艺、王琳琳)外交部发言人姜瑜9日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日方对在该岛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适用日本国内法是荒唐、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决不接受。

  “当务之急是日方立即无条件放人放船,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姜瑜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有关提问时说。

  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7日上午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与一艘中国拖网渔船发生碰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日方巡逻船对中方渔船实施拦截。8日日本海上保安厅逮捕了渔船船长。

  在回答关于该事件对中日关系影响的提问时,姜瑜说:“领土主权争议高度敏感,处理不当,将对中日关系大局造成严重冲击。日方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她说,近几日,中国外交部、驻日本大使馆已分别向日方多次提出严正交涉,对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扣留我渔船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日方立即放人放船,并确保我方人船安全。中国驻日使领馆已派工作组探望了船员。目前他们是安全的,身体状况良好,也向家人报了平安。

  事件发生后,民间保钓人士要求登岛,姜瑜在回答有关提问时说,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船和渔民的行为,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反应。“希望日方正视事态的严重性,立即无条件放人放船,避免事态恶化升级。”她说。

  姜瑜重申了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她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与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中日双方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存在争议是客观事实。我们主张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妥善解决问题。”姜瑜说。

  在回答关于中方已派遣渔政执法船前往相关海域的提问时,姜瑜说:“这是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开展的渔业管理活动,目的是维护相关海域的渔业生产秩序,保护中国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经济
   第04版:热线
   第05版:民生
   第06版:服务
   第07版:关注
   第08版:天下
   第09版:广告
   第10版:网事
   第11版:时评
   第12版:专版
   第13版:周游
   第14版:休闲
   第15版:休闲
   第16版:广告
王华元一审获死缓
俄南部一市场爆炸
存在警方误伤人质的可能性
关于对莘塍堤塘路
实施交通限制的通告
一句话新闻
中方决不接受在钓鱼岛海域中国渔船适用日本法
英石油公布
调查报告
瑞安日报 天下 08 中方决不接受在钓鱼岛海域中国渔船适用日本法 2010-9-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