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经常停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怎么办?出租房发生火灾,房东和承租人的责任如何分担?如何破解“三合一”场所严峻的消防隐患……
9月12日下午18时,何先生将车停放在罗阳大道某小区门口,匆匆上楼去了。不一会,他接到物业打来的电话:“您的车子停在消防通道上,这是不允许的。请您过来移一下车位吧。”随后,何先生下楼将车停到其它地方。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与旧版本相比,《条例》多了10个亮点,其中对于“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以及消防重点单位和物业的消防义务和法律责任尤为引人关注。
近日,市消防大队根据《条例》,在我市酒店、宾馆、酒吧等场所开展消防检查,以消除消防隐患。
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场所必须配备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白天的纷扰在夜色里沉沉睡去,夜生活渐渐拉开了帷幕。
位于滨江大道的瑭会酒吧正准备营业。消防检查人员一进门,马上发现了问题:门口的消防栓玻璃窗居然被柜式空调挡住,地上也没有粘贴逃生箭头。检查人员问一名酒吧负责人是否知道《浙江省消防条例》,负责人支支吾吾称不知道。
“如果不及时消除酒吧的消防安全隐患,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检查人员对该负责人提出批评。
此时,嘉乐迪KTV正迎来营业高峰,许多人在包厢里放声高歌。检查人员查验了烟雾探测器、消防控制室仪器等,均未见异常。一楼大厅的墙上悬挂着消防预案,该KTV负责人梁平担任总指挥。不过检查人员询问了解到,该KTV没有设置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
案例
日前,消防部门对莘塍大东方宾馆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的安全出口上锁,封闭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就此给该宾馆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
位于塘下的1号公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张营业,而且会所内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消防培训,对防火自救知识一问三不知。最终消防部门重罚了该会所。
新规解读
《条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并通过视频、在醒目位置张贴图片等方式,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这是第一次在立法中提出。
《条例》还规定,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不得带入、存放、使用烟花爆竹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
市消防大队教导员叶俊华介绍,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火灾、福建长乐拉丁酒吧火灾等事故,就是由于在室内违规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礼花弹、燃放烟花引发的。从火灾事故教训来看,公众聚集场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因此我市消防部门一直将人员密集场所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只要有时间,就组织消防人员上门检查。
我市酒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量多面广,人员流动大,一些经营者、管理者怀着侥幸心理,思想上麻痹大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就总体情况而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问题,主要集中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损坏、安全出口上锁及培训未经消防部门审批4个方面。”叶俊华说,今年以来,我市开展重剑行动、扫雷行动,整顿了一批存在消防隐患的人员密集单位。今后,我市将继续以“日常巡查+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整顿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
对于消防安全引导员,叶俊华认为,近几年,温州等地在一些公众聚集场所推行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制度,效果明显。按照消防规定,公众聚集场所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每个安全出口配备1名引导员;而30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在楼层过道每30米、楼梯拐弯处各配备1名引导员。
去年,我市500多名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经过市消防大队培训持证上岗,被分配至200多个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不过当时并没要求公众聚集场所必须设置引导员。
“《条例》首次在立法中提出,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今后我们还会组织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参加引导员培训,尽快让引导员进入每个人员密集场所。”叶俊华说。
消防安全管理——物业责无旁贷
虹桥路附近的海华大厦边,消防通道上停放着20多辆私家车,只剩3米左右宽度的道路供车辆通行,而且消防登高场所也被车辆占据。
“消防车必须在宽4米、高4米的区域才能够通过,消防登高场所则是消防登高车停靠的地方。像眼前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进不来,后果不堪设想。”市消防大队参谋李靖说,目前我市消防通道被阻、消防登高场所被占,大多出现在建成时间较长或停车泊位不足的小区,尤其是老城区,消防通道被堵现象更为严重。
案例
去年7月一天晚上21时许,市区某小区内民房发生火灾,市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由于民房附近的消防通道上停靠多辆私家车,消防车无法进入现场。消防官兵只能背着水带徒步奔赴火场。20分钟后,大火被扑灭,但由于消防车无法进入现场,耽误了救援时间,房子里的部分家具以及楼梯被烧毁。
新规解读
《条例》规定,从重处罚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违反《消防法》的行为。《条例》还指出,如果是单位损坏了消防器材,占用了疏散通道,最高可面临5万元的处罚;如果是个人的话,可能面临500元的处罚。
李靖介绍,从检查情况看,除了消防通道“肠梗阻”、消防登高场所被占,一些物业的消防巡查记录本填写不完整、消防监控室内没有安排持证人员24小时监控等情况外,部分消防栓、灭火器或破损,或设施不齐全。
他说,《条例》更加明确了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
对于消防通道被堵,小区内的物业管理人员和私家车主均负有责任:物业人员负有明确告知责任,或是进行劝说;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私家车主也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听从劝说,负有按照规定停车的义务;看到其他人违规占用消防通道,个人也可以投诉、举报。
李靖表示,物业应提醒业主哪些道路是消防通道,并进行标示;若小区车辆太多,车辆不得不停放在主路和支路上,应对业主的车牌号和电话号码进行登记,遇紧急情况,能及时联系到车主。
“四个能力”建设——构筑“防火墙”
“这既是10楼客房平面图,又是一张消防平面图:红圈代表消防栓,绿点表示灭火器,红线标明了疏散路线,让人一目了然,而且上面详细说明了消防应急预案。为了以防万一,客房里面放着口哨、手电、灭火器、防毒面具等火场中最实用的物件。”钱塘·阳光假日酒店消防队员饶小芳指着一幅平面图说。
疏散出口大门和走廊边角粘贴的条形塑料带让人颇感疑惑。饶小芳解释道:“这可不是一般的塑料带,它是夜光条,一旦发生火灾,可以在光线昏暗时反光,指明逃生路线。”
在鑫业大酒店,消防检查人员抽查了2个烟雾探测器,均可正常使用。酒店地上粘贴着逃生箭头,墙壁上挂着一幅平面图,上面标明了逃生线路。酒店负责人说,这是按照我市消防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而配备的。
案例
今年上半年,消防部门在检查华侨饭店时,发现该饭店排烟设施损坏,没有及时修复。随后,该饭店被立案处罚5000元。
新规解读
《条例》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将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1年;立即消除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叶俊华介绍,我市共有重点单位298家,在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近80%的娱乐场所、酒店等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是场所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较为缺乏。从今年开始,我市推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灭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力争用3年时间通过重点单位消防能力建设,为社会消防安全构筑一道“防火墙”。
“从这点来看,我市推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与《条例》不谋而合。”叶俊华说。
《条例》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2000元-2万元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200元-2000元罚款。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5000元罚款。
1.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或有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电力管理部门可中止供电。
2.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0元-2万元罚款。
3.不按要求保护火灾现场、不如实提供火灾情况、擅自进入火灾现场或者擅自清理、移动火灾现场物品的,可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手记
《条例》本月开始施行,一些单位、一些人身上又多了一份责任和义务。看似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些责任和义务是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消防多担一份责任,生活也就多一份保障。
消防关系千家万户,不但需要消防、物业部门的积极努力,最重要的是离不开居民的积极配合。只有让《条例》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生活才能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