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苗苗)日前,市安监部门给飞云镇各胶鞋企业发放了一份承诺书,胶鞋企业承诺于今年9月30日前,落实危险化学品120号溶剂油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及备案登记,否则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安监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关于落实飞云镇制鞋企业安全评价的方案》要求,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惩。
据了解,飞云镇作为试点,辖区内32家胶鞋企业,年产值可达20多亿元,但这些企业在生产中必须要用到的120号溶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大部分企业储存方式不合理,事故隐患不容忽视。
如何解决其存在的安全问题,成了胶鞋企业生产的重要问题。为此,市安监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安评机构也针对不同企业开出了整改“药方”。目前,列入我市胶鞋企业安全评价的6家试点企业,已有4家通过安全评价。但是,由于大部分胶鞋企业对安全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配备专业人员,即使安全评估机构帮助企业开出“药方”,企业也是无从下手。“买橡胶材料我们在行,但哪里有卖防爆、防雷装置,我们真摸不清方向。”日前,在市安监部门检查胶鞋企业安全评价落实进度时,飞云镇部分胶鞋企业负责人提出了这样的困惑。
据市安监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各企业负责人要落实安全评价,首先要尽快配备专人,并积极开展隐患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同时,鼓励企业以销售、运输、配送、服务一体的现代化企业经营方式,形成固定货源,确保120号溶剂油在整个过程中能够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