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9月20日起,市级机关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乡镇(街道)参照执行,但办公时间不得少于市级机关。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