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证会代表: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定于2010年9月28日(周二)上午9:00时,在寨寮溪度假村(龙湖镇龙湖东路)举行“关于瑞安市出租车运力投放方案”听证会。届时请您出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每位代表发言机会均等,每位代表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请您会前做好发言准备。
二、为保证听证会的公正性和听证代表意见的独立性,会前不要将听证会材料内容向新闻媒体透露,不要接受记者采访。请将接受采访的时间推迟到听证会结束后。
三、由于本次听证会事关重大,敬请您按时到会;如确因其他公务不能参加听证会,请提前告知我们,并将您的意见以文字形式转达给我们。请勿委托他人代替出席会议。
瑞安市交通局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