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网昨日发布信息通报浙江高院副院长童兆洪同志自缢身亡事件,并公布童兆洪所留下的遗书。
9月21日中午12时10分,童兆洪同志被发现在其本人办公室卫生间缢亡。事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尸体解剖,认定为自杀。
童兆洪同志生前因身体不适已休假数周,当日在办公桌上给齐奇院长留的遗书如下:“齐院长:我得抑郁症数月,实在不堪忍受,难受至极,失去信心,特别是不能工作了,真遗憾添乱了,谢谢您的关心。我妻子和儿子都是很好很好的好人,我的行为使他们不幸,希在可能情况下予以帮助。我骗妻子到外散步走出来,我想工作我真想去办公室办公。希望大家都要保重身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