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金洁琼 记者 金汝)自明日起,市民打涉外官司,一审不用再往温州跑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市人民法院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部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据了解,温州地区的基层法院,仅我市和乐清市法院获得涉外案件管辖权。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作出批复,同意我市审理发生在辖区内的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3次指定浙江省基层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目前全省共有12家基层法院可以受理此类案件。
市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孟说,以前市民打涉外官司,一审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我市法院获得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后,一审直接在家门口,二审才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不必再为案件疲于奔走,减少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