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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实施一个月了
几乎每天一名醉驾者“触网”
醉司机中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首席记者 金行哲 特约记者 郑悦慧/文 通讯员 王志/图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如今“醉驾入刑”新规实施已满月了,瑞城酒后驾车的人有多少?

  昨日,据市交警部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结果令人遗憾。从5月1日凌晨0时至6月1日凌晨0时,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共查获29起醉酒驾驶,几乎每天都有1名醉驾者落入法网。同时,交警还在一个月内查获41起酒后驾驶的行为。

  据了解,虽然我市酒驾、醉驾违法现象已呈下降趋势,但并没有完全“绝迹”。到底是什么人在“勇触高压线”呢?就此,交警部门专门分析了5月份我市醉驾特点。

  时间: 凌晨1至2时占三成

  在这29起醉驾事件中,被查获时间大多集中在晚上20时至次日凌晨2时之间,其中凌晨1时至2时为高峰期,被查获的高达9起,成为醉驾高峰时段,占了总醉驾数的31%。此外,下午13时至15时也是查获醉驾的一个小高峰。    

  交警分析:醉驾高峰时段有规律可循。一般情况下,在下午13时至15时、晚上20时许,一些司机刚在聚餐或吃人情酒时喝了酒,开始驾车往家里赶。而凌晨1时后被查获的醉驾者,多是刚从KTV、酒吧、吃夜宵喝酒后驾车回家。同时,这些人都存在共同的侥幸心理,认为在这些时段正好是交警休息或下班时间,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在路上遇到交警。

  地点: 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地最严重

  在这29起醉酒驾驶的查处地点中,塘下辖区醉驾10起,“荣登”榜首;其次是安阳辖区,9起;飞云辖区4起;莘塍、玉海、陶山辖区均为2起。马屿辖区内情况最好,一个月内未曾查获一起醉驾。

  交警分析:从发生醉驾的地点可以看出, 越是发达的地区醉驾查获率越高,这与塘下、安阳等地餐饮、娱乐场所较为发达和密集有着直接的关系。目前,娱乐场所较为集中的市区罗阳大道、万松东路、拱瑞山路、滨江大道、瑞湖路以及塘下镇的塘下大道、104国道三都路口等,是查获酒驾较多的路段。同时,这几年来,塘下一直是我市酒驾的高发区域,与当地酒风盛行和公共交通设施不完善等都有一定的关系。

  车辆: 醉驾摩托车成为主体

  在29起醉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机动车有13起为汽车,16起为摩托车。醉驾汽车的比例比上个月明显下降,而醉驾摩托车却占了一半以上。同时,在查获的41起酒后驾车中,也有18起为摩托车。

  而在这16起醉驾摩托车当中,又有12起为醉酒后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这12辆“电动车”经相关部门鉴定,均被认定为机动车,因此,驾驶人也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立案。

  交警分析:在很多司机的观念中,误认为查酒驾针对的是汽车司机,对摩托车不会关注,尤其在农村,这种观念比较普遍。其实不然,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按照规定,醉酒驾驶摩托车同样违法。

  目前,我市大多数“电动车”的各项指标,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非机动车的标准,属于机动车。而一些市民则误认为自己骑的超标电动车只是非机动车,即使喝了酒上路,也不会“醉驾入刑”,结果却锒铛入狱。同时,交警提醒,根据《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也会被处以50元罚款。

  人员: 外地司机醉驾占了半数以上

  在29名醉驾司机中,外地户籍的司机居多,为17人,占了一半以上。这17人均是在瑞务工人员,收入较低。同时,在29起醉驾中,大多数人驾驶二轮摩托车、小货车、七座面包车和拖拉机等较为低档的交通工具。

  在29名醉驾司机中,只有一人有大专文凭,其余都只有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被查获后,他们中很多人对5月1日后“醉驾入刑”都表现出一种迷茫,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截至昨日,我市查获的醉驾人员中,尚无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交警分析:酒驾在前年开始“严打”时,被现场抓获的酒后驾驶者中绝大多数为塘下、莘塍等经济发达区域的私企老板,也有少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收入和文化程度等普遍较高。但这两年来,尤其是“醉驾入刑”后,这类人群酒驾数量明显减少,而外来务工人员的醉驾问题越来越凸显。这些务工人员平时起早摸黑干活,较少关注相关的新闻,交通安全意识较低,而在下班之余招朋唤友一起喝酒又是他们最主要的娱乐放松方式,于是容易出现醉驾。

  年龄: 年轻人醉驾现象突出

  在29名醉驾司机中,“60”后的有3人,“70后”的有13人,“80后”的有11人,还有2名为“90后”的小青年。其中最小为1992年出生,刚满19岁,龙湾区人,5月27日凌晨1时在塘下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据悉,他从取得驾驶证到发生事故时只有22天。

  交警分析:近年来,年轻人考取驾照越来越多,也成为我市醉驾的主要群体。尤其是一些男性青年司机,喜欢喝酒,自制力较差,饮酒后常“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地驾车上路,不听他人劝阻,不考虑后果。同时,年轻人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常常高估自己,认为开车技术好、运气好,喝点酒不碍大事。然而,这些年轻人基本都是新手司机,遇到危险时往往缺乏处理经验,醉酒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性别: 醉司机中只有一人为女性

  这29名醉司机中有28名男性,只有一人为女性。该女性为1990年出生,四川人。5月6日凌晨1时许,她醉驾时在安阳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当场查获。

  交警分析:男性与女性相比,应酬较多,难免“把酒言欢”,喝醉的几率比较大。同时在心理上,男性较为胆大鲁莽,容易自认驾车技术不错,而产生侥幸心理。女性则较为谨慎细腻,醉驾情况不多。

  醉度: 大多超过醉驾标准两倍以上

  在29起醉驾事件中,血液酒精含量最高的为2.78mg/ml,超过醉驾标准2倍多。5月1日,谢某就是这样醉醺醺地驾驶无牌汽油助力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被交警现场查获。据悉,在这29人中,绝大部分人经血液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超过标准1倍以上。

  交警分析:饮酒会麻醉、抑制人的中枢神经,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视物的立体感发生误差,反应时间要增大二至三倍。同时,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影响反应能力: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反应能力有所下降;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00毫克:反应能力下降35%;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50毫克:反应能力下降50%;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00毫克以上,反应能力更是不足平时的一两成。

  后果: 24起醉驾案例发生事故

  在29起醉驾案件中,由民警设卡现场查获的只有3起,因醉驾滋事由派出所移交的为2起。其余的24起都是醉酒后引发交通事故,被交警当场查获的。据悉,在24起事故中,醉驾摩托车事故为16起,均导致人员受伤,所幸均未出现死亡事故。 

  交警分析:醉驾导致驾驶人反应能力不足,造成交通事故有着必然性。尤其是酒后骑摩托车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酒后一吹风,酒劲很容易上头。但开摩托车的人酒劲上头后往往更喜欢开快车,四肢也不听使唤,很容易摔倒和发生碰撞。

  

  新闻闪回

  ● 温州“醉驾入刑”第一人:5月1日下午15时32分许,安徽人胡飞醉驾汽车在塘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人受伤,次日凌晨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 全省首例醉驾入刑案判决:5月8日上午9时,全省首例醉驾入刑案在瑞安公开审判。被告人胡飞被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高速上的浙江省首例醉驾:5月11日凌晨零时50分,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飞云段查获浙江高速上的首例醉驾。该醉驾司机为瑞安人。

  ● 首例醉驾“电动车”被判刑:5月6日19时许,贵州人李某醉驾“电动车”引发事故,造成2人受伤,经鉴定该电动车为超标,属机动车。5月17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判处李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手记

  多些自制少些后悔

  据交警部门介绍,这29名醉驾者均已或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其中5人因危险驾驶罪均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处罚金2000元,其他的均已进入立案调查或移送检察院起诉等阶段,他们都将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等处罚。

  当被交警查获,当戴上手铐,当站在被告席上,这些人有的痛哭流涕,有的使劲抓头发,有的沉默不语,满脸显示着懊悔,满嘴说着后悔。他们是真的后悔了,后悔自己的贪杯,后悔自己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

  后悔有用吗?他们已让无辜者受了伤,让家人伤了心,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说后悔已然太晚。

  刀子割进别人的肉体时,围观者会觉得惊秫,却感受不到那份痛,只有当刀子割进自己的肉体时,才会感到特别的痛。

  看别人后悔时,我们更应该警告自己:多些自制,少些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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