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文静 通讯员 黄惟肖)日前,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我市主要的杨梅专业合作社、杨梅开发场、杨梅种植场及杨梅产地相关的农资店进行执法检查,以加强杨梅产前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据悉,此次集中执法行动检查了清垟杨梅专业合作社、潘山杨梅专业合作社、康农杨梅专业合作社、高楼杨梅专业合作社、高楼石佛山杨梅开发场、博兴杨梅开发场等6个生产单位,主要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禁用农药执行情况、禁喷期的执行情况等。执法人员还检查了曹村镇、马屿镇、高楼乡等杨梅主要产地的11家农资连锁店,要求各农资店负责人在杨梅成熟前1个月内,不得向梅农出售任何农药,从源头上加强杨梅质量安全监管。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杨梅合作社梅农用药规范。今年所有农资店没有查到2.4-D、乙膦铝等激素农药,也没有发现农资店违规向梅农出售国家明令禁止在果树上使用的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