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醉驾者将被处以拘役等,给心存侥幸的司机敲响了警钟。但在新法实施的第一个月,我市酒后驾驶者依旧屡禁不止,共查获29起醉酒驾驶、41起酒后驾驶。昨日本报第4版“关注”对此予以报道并引起本报网友及市民的热议。网友们怒斥这些酒驾司机的危险行为,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禁酒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禁酒驾氛围。
网友“芬奈尔”:看到这篇报道,我第一反应是“不可能吧”。今年5月1日,全国都已开展了这么轰轰烈烈的“酒驾入刑”宣传,这些人竟然还有这么大的“勇气”,敢于知法犯法?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以为坐牢是度假吗?
网友“卡卡尼”:说到底还是酒精惹的祸。可能在清醒的时候,他们也都意识到酒驾的危害性,也知道酒驾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可一旦酒入肚后,就会壮起了胆,就会滋生侥幸心理,就会什么都抛之脑后,不计后果了。我觉得,今后,大家在聚会前,一定要先想清楚,此次聚餐到底喝不喝酒,如果觉得喝酒的可能性较大,那就不要开车出去了。
网友“坎坷人生”:这些人知道自己要被判刑后,才知道后悔。后悔有什么用?事实已造成,他人已受伤害了,家人也被伤害了,自己也要坐牢了。我很同意“世上没有后悔药”这句话,希望大家三思而后行,少些后悔吧。
网友“句号”:通过上个月29起醉驾的分析,我发现绝大部分是文化水平较低的人,而没有一个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也没有一个是白领、老板,绝大部分是外来打工者。今后,我们的禁酒驾宣传方向应该尽量向这些人群延伸。
网友“客源果”:在很多人的观念中,尤其是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都误认为禁酒驾只是禁汽车,而非摩托车。我们在平时的宣传中,应该帮助他们改变这种观念,让他们意识到醉酒驾驶摩托车同样也是存在危害的,同样也是要被入刑的。
网友“橙子”:宣传确实很重要。前段时间,全国各大媒体都在报道“醉驾入刑”一事,立即让很多人惊醒,不敢再心存侥幸。但很多媒体都没报道驾驶超标的电动车,也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一事,这让很多人“误入歧途”,酿成憾事。希望相关部门也要多加强这类方面的宣传。
(金行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