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车。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昨日,记者获悉,该《通知》对我市电动车市场造成极大的影响,因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大都超标,许多准备购买的市民开始观望。
现状:在销电动车大都超标
昨日,在大润发超市门前,王先生锁好一辆酷似摩托车的无牌电动车。“用了两年了,一直没上牌。”他说,如果相关部门采取换购、回购或发放补贴等办法回收电动车,他会配合,但如果强行禁止,他还是会骑车上路,“现在不让骑,当初为什么允许卖?”
据了解,《通知》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超标的电动车将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而记者在市区解放东路各电动车店了解到,在销的电动车最高时速大部分都在40至50公里之间,也就是说大部分都是“超标车”。有少部分小型的电动车有限速装置,是“达标”的电动车,但是店老板表示,这种小型的电动车很少有人购买,“车太小,速度也比较慢,很多人开玩笑说,‘还不如直接骑自行车算了’。”
车行:生意清淡许多
顺良车行的工作人员施先生表示,自从《通知》的内容见报后,店里的生意一下子就冷清了起来,“销售量大概减少了60%左右,原本平均每天都会有5台左右的销量,但是这几天连问的人都很少。”对于《通知》的规定,施先生有自己的看法,“厂家的产品已经生产出来了,消费者也已经购买了超标的电动车,总不能让他们白生产白买啊,想要整改电动车行业,这中间一定要一段缓冲期才行。”
施先生还表示,电动车以旧换新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的,一般一辆旧的电动车可抵扣400元至500元,市民如果想将“超标”电动车替换成达标的电动车,是可以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的。
“一些市民听到‘超标’电动车要淘汰的消息后,都到我店里打听,问这消息是不是真的。”久龄久电动车行的工作人员潘女士说,“还有的人担心以后电动车是不是就不能上路了,昨天就有好几位顾客因为这些顾虑而暂时放弃了买电动车。”
美丽佳人电动车店的老板郑先生有点无奈,他说:“电动车相对摩托车而言是较绿色环保的,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打压电动车,如果说是因为交通事故易发的话,可以加强管理嘛。”
交警部门:下月或出台具体措施
昨日,记者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四部委下发的《通知》暂未接到,所以暂时还没有针对性的措施,7月份我市将会进行“四小车”整治,届时可能会有具体的措施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