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金秀哲 薛中卫 记者 金汝)“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市人民法院昨日集中宣判了3起涉毒案件。此前几天,该院已经陆续宣判多起贩毒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1000元至1.5万元不等。
25岁的瑞安人曾某因贩卖毒品罪,昨日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今年3月16日17时许,他在汀田汀六村商业街路口附近的桥边,将一包毒品以200元的价格卖给别人。交易完成后,曾某即被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用于交易的毒品和曾某身上携带的毒品共重0.48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作案性质最严重的要属29岁的四川籍万某。去年12月28日17时许,他和“客户”吴某约定毒品交易,毒资2600元,然后万某指使湖南籍女子刘某携带一包海洛因和一包冰毒,送到莘塍镇府路一超市前,交给吴某。次日,吴某在转卖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吴某携带的白色粉末重5.15克,检出海洛因成分;白色晶体状物品重0.4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成分。今年1月至2月,万某分3次向他人购买了57克毒品,用于贩卖。2月16日,他和“客户”谈好价格后,携带毒品到莘塍镇府路一巷口,将2包共计9.96克的毒品以5200元卖给别人,结果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随后,公安人员从他租住的房屋内查获41.22克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最终,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万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2008年市法院受理涉毒案件283件,涉毒人数341人;2009年224件,277人;2010年188件,259人。涉毒案件数量和人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