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夜,飞云宋家埭工业区浙江大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攀爬越墙,潜入该公司一楼财务室,盗出保险箱至隔壁办公室,撬开保险箱,盗走现金15万余元。
市公安局对发案地点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收集并固定一些痕迹物证,相关侦查工作将进一步展开。
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同时发现该厂的安全防范工作存在严重隐患。公司财务室没有安装标准防盗门,物防没有落实,且没安装入侵报警设施,技防不到位。该公司被盗15万余元系发给员工的工资款,放在财务室保险箱过夜,严重违反现金过夜制度,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八条第三项,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亦无启动临时应急安保措施。
对此,公安机关已责令该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予以整改。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各企事业单位,当前我市单位内部财物遭盗窃案件频发,企事业单位在努力做好工作生产的同时,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全面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为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创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决定对浙江大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予以曝光,限期整改,期限两个月,同时要求飞云街道和飞云派出所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