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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定网络问政平台回复时限
咨询、建议及投诉类帖子须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本报讯(记者  潘勤勇)近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布《〈瑞网议事厅〉网络问政平台实施办法》,首次对该网站上的网络问政回复和反馈处理意见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办事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明确主体工作职责

  今年7月1日正式上线的《瑞网议事厅》是“瑞安网”的子网站,由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宣传部主办,是温州各县(市、区)中首个网络问政平台。

  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市纪委、市委宣传部负责《瑞网议事厅》网络问政平台上网民留言、咨询、建议、投诉的综合协调工作。市作风效能办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办理件进行重点督办。“瑞安网”负责《瑞网议事厅》网络问政平台的日常维护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提醒网民留言、咨询、建议、投诉涉及单位按规定予以办理;加强报网互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不定期编发《民声速递内参》,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各入驻《瑞网议事厅》网络问政平台的单位,要建立以新闻发言人为核心的网络发言人队伍,落实专人密切关注和梳理涉及本单位的网民留言、咨询、建议、投诉,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对网民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

  首次规定回复时限

  同时,《实施办法》规定,各入驻《瑞网议事厅》网络问政平台的单位,要开通、使用网络问政平台账号,并在“云江论坛”上进行实名注册;及时关注网民留言、咨询、建议、投诉,对涉及本单位的办理件,须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若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作出解释,取得网民理解。

  市委宣传部对未按时受理网民问题及反馈处理意见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以《舆情抄告单》的形式抄告涉及的单位。承办单位须在接到《舆情抄告单》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并反馈处理意见;未按时反馈的,由市作风效能办以《督办通知书》形式督促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或答复,确实难以办结的,应在接到《督办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市作风效能办提出延时办理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市作风效能办同意后方可延长办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若承办单位对承办职责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督办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市作风效能办作出书面说明。市作风效能办会同有关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就办理争议作出裁定,各承办单位必须按裁定履行职责、认真办理。

  推诿扯皮将被追责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瑞网议事厅》网络问政平台是我市加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渠道,出台《实施办法》是为了让这个平台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据悉,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作风效能办将按照考绩法的有关规定,对各入驻《瑞网议事厅》网络问政平台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网民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不定期通报。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办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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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要闻 01 我市规定网络问政平台回复时限 2011-10-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