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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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业主关系不和谐
网友认为,主要是沟通不够
业委会应
发挥协调作用

  本报10月21日第5版刊登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纠纷不断为哪般?费舌费心费神皆为“费”》一文,报道了我市不少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纠纷不断,核心问题就是“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缴纳情况”。大多数业主抱怨物业公司收了钱没尽到责任,物业公司则觉得自己吃力不讨好,引起了众多网友和市民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物业与业主关系不和谐,主要是因为不沟通。如果发现问题积极沟通,很多矛盾都是可以解决的;有网友表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就是为了和谐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该发挥积极促进作用,而不是一味地逃避责任;但也有网友表示,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经济利益关系,说来说去就是一个字“钱”,很难达到一个和谐、统一的局面,建议最好是自己小区组织物业。

  网友“KAKA”:物业与业主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你提供好的服务,业主及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其实两者之间是不矛盾的。现在很多物业和业主产生矛盾的主因是相互之间不信任,不沟通,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从而将一些小问题处理成了大问题,甚至有些物业与业主之间根本就不沟通,住户住进好几年,根本连人都不认识,产生矛盾就是陌生人之间的“战争”,自然不好沟通。我家小区就是物业业主和谐一家亲,平日里见面都跟朋友一样,还会打招呼,物业管理人员也非常关心我们,时常嘘寒问暖,也没听说谁家没缴纳物业费的。

  网友“球雨”:现在大多数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都不愿意加入业主委员会,就算加入,在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小区出现侵占公共绿地和设施现象、业主大会上征集来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也发挥不了作用,并容易使自身与居民产生矛盾。谁愿意做无辜的“冤大头”?

  网友“夏罗花”:物业与业主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业主希望以最低的价格享受到物业最好的服务,而物业则一心希望业主往公司里多投点钱,存在的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说来说去就是一个“钱”字,应该很难达到一个和谐、统一的局面。我建议还不如小区自行组织物业,让住户选举出值得信任的人选,付予工资,既是小区内的住户又是物业,自然会将小区管理得井井有条,达到一个住户满意、物业满意的水准。

  网友“杭生竹”:沟通能化解一切的误会,对于物业与业主也是如此。多沟通、多交流,自然而然会多一份亲切感,遇到矛盾也会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

  网友“枫林中的小猪”:我家小区里也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刚成立那会儿是风风火火的,每天开会说要搞这个活动那个活动的,但后来“音讯全无”了,啥实事都没办,住户碰到事情去找业主委员会投诉根本找不到人。我觉得,既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就应该为住户负责,不能如此没有责任心,我相信只要发挥好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物业一定会和业主相处得很融洽。

  (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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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网事 10 网友认为,主要是沟通不够 2011-10-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