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辛亥革命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考察,我们应该更加深入地研究它的伟大历史意义,具体分析它怎样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
“打开闸门”后的瑞安,剪辫易服,省却繁琐的社会礼仪,双方见面会友称谓上的变化,直至结婚从原来的三五日到“改为日间结婚,诸事当日完毕”。
在社会巨变的那个时代,我们自细微处看到了这些变化。虽然此后如孙中山先生所说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然而,中国的封建势力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要彻底推翻和消灭它,绝非一次辛亥革命所能完成。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举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为此后的革命打开了通道,为新思想、新文化的传播开辟了道路。
瑞安当时的情形,我们有理由再次去回顾。
剪辫子,脑后挂着的一条“尾巴”不见了
对于今天的瑞安人来说,男人留辫子这种现象是很鲜见的。我们只能从清朝的古装戏中,看个大概。在清朝,除了出家做和尚,男人们都要留起又长又细的头发,头顶上留个铜钱大小的一片头发,然后扎条细细的辫子,而且辫子必须穿过铜钱孔才算合格,否则都得杀头。
在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文章中,有描写“‘清国留学生’速成班”的一段,其中写道:“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鲁迅在文章中讽刺的写法,实在是因为看不惯清朝遗少们的丑态,内心非常反感。这个在头顶上盘着的大辫子,到了辛亥革命,终于被剪除。
当年在温州的法国传教士冯烈鸿记录下辛亥革命在温州各地的情形,他的《辛亥革命温州散记》中写道:“(1911年)11月10午前,府城有500多人公开剪去辫子”;“(1912年1月)7日晚,好几百学生手拿剪刀来回观察,把群众的帽子脱下来,凡是养着辫子的都被剪了,一小时内剪下200多条辫子。”
那么,我们瑞安的情况如何呢?
林炜然先生在《辛亥革命在瑞安》中写道:“革除满族强加于我族的各项风俗习惯:首先是男人剪去辫子,未剪得也扎成发锥或盘在头上。脑后挂着一条尾巴的怪状是不见了。”
冯烈鸿还说:“剪辫后,西洋帽子的生意特别兴隆,以前一顶帽子只卖1个法郎,现在要卖2.5个法郎。”
“打千儿”等滑稽礼仪尽行废除
满族统治结束了,人们不再留辫子,有的自愿剪下,有的被城门口的士兵剪下;西式服装、圆顶礼帽和皮鞋流行起来;人们打招呼时是握手而不是鞠躬。
“打千儿”原是满族礼俗,后成为清代男子的敬礼。请安礼,男有“问安”、“打千儿”、“叩头”等。“问安”,是请小安,垂手站立问好。“打千儿”是请大安,也叫“单腿跪”,即先敏捷地掸下袖头,左腿前屈,右腿后蹲,左手扶膝,右手下垂,头与身略前倾;口念:“请某某大安。”
这套动作作为清朝礼仪,我们也能从古装电视剧里了解个大概。
林炜然先生在文章中回忆:“翎顶袍套当然废除,就是缀着马蹄袖子的北番长袍也没人穿了。不但‘打千儿’的滑稽礼仪已经停止,就是旗儿店‘包办满汉全席’、鞋店‘定制满汉朝靴’等招牌也都撤除了。清朝二百八十多年以硬惩软奖手段强加于人的,终于一扫而尽净。”
前清官员外出坐四抬大轿,摆着长队仪仗,用“肃静”、“回避”牌子前导,也都废除了。叶玉林在《辛亥革命温州光复记》中记载了1911年11月19日徐定超就职上任时的情形:“官署以军乐欢迎,用绿呢大轿去接,他坚辞不受,改乘二人肩舆,绕由东门进城。”
不叫老爷叫先生,瑞安出了个“二公”
辛亥革命带来了全新时代,而这“新”还体现在了称谓上。民国建立以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依照官厅乃治事机关、职员乃人民公仆的进步认识,明令革除老爷、大老爷等种种称谓,规定政府官员相称咸以职称,民间普遍称呼则谓“先生”或“君”。
在瑞安,人际关系也发生微妙的变化。老爷不叫了,老百姓对官吏说话不下跪了,下属见上级,平辈互称“君”,前辈称“先生”。
林炜然先生在《辛亥革命在瑞安》中写了反对官架子和森严的等级称呼,老百姓对官吏说话不必下跪了。
以前不但老百姓对官吏称大人、老爷要分等级,就是下属见上司也是满口“宪大人”、“卑职”地不能正坐平视。当时还重文轻武,明明是同级官吏,对文职称“大老爷”,对武职却只称“大老”。不但称者习以为常,而受者也不以为忤。至于一般社会,则肖爷、大相、先生……好像有个客观标准,不相逾越。如同是穿长衫的,凡属于一般知识分子的被称先生,而对衙门胥吏、商店坐柜却只称“先”而略去“生”字。
林炜然先生称,光复后,则对平辈一律称“君”,对前辈一些的都称“先生”,但因文化程度和经济地位的悬殊,下层者不免还有自卑感,所以仍难一致实行。
对封建架子反感很大的士绅林文藻(俊仙),曾一定要家里佣人称他为“先生”,而那佣人总认为这是与他的社会地位不相称难于改口,还是因他行二称他“二公”。
结婚从“闹三五天到当日完毕”
民国建立以后,近代婚姻的运演在共和整体肇建初期出现了新气象。民国前期婚姻俗制的发展,还是在其接受西方文明洗礼并作一定择取,同时仍旧受制于国情,并以在新历史条件下继承传统文化为主的轨道中进行。
“文明结婚”便在这时出现。所谓的“文明结婚”,是指婚礼的仪式。婚礼通常在教堂举行,由牧师主持,且仿照西方婚礼的程式。这种“文明结婚”,男女青年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不仅大大简化了结婚礼仪,而且尊重了男女双方的意愿,因而受到当时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欢迎。
当时的《时报》曾经报道了一对青年举行文明婚礼的程序:“一、来宾入场。二、新人入场。三、新人行结婚礼,相对三揖。四、唱歌奏乐。五、证人曹君宣读证书。六、来宾祝词。七、来宾张君佑如、濮君仲厚、蒋君怀仁、张君曾璧等演说。八、唱歌散会。”
而在我们瑞安,晚清时期的一般人家结婚,往往要闹上三五天。林炜然先生在《辛亥革命在瑞安》中记载:“先成夫妇之礼。次早,谒见长辈,叫‘拜堂’;中午堂姑宴请新娘,叫‘坐筵’。第三日才宴请亲友。”
到了辛亥革命之后,“改为日间结婚,诸事当日完毕,再如三跪九叩首、一跪四拜以及俯伏稽首等仪式尽行废除,一律改为常礼一鞠躬,大礼三鞠躬。”
后记:
辛亥革命带来了一次思想上的大解放,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赶跑了一个皇帝。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被推翻,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但是,这场革命没有实现真正的民族独立和政治民主,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悲惨境遇,国家统一的局面很快为军阀混战所代替。从这个意义上说,辛亥革命又是失败的。
百年前的辛亥革命,给瑞安的社会形势、生活习俗,也带来了驳杂的情形,具有崭新意义的价值观念与礼俗渐次萌发,这是新文化因素注入传统乡土社会的结果。不可忽视的是,由于瑞安地处东南,区域性原因带来的迟滞和不平衡,旧的方式及礼俗依然占主导地位,并在以后呈现出新旧交替、复杂曲折的动态演变过程。
《辛亥革命在瑞安》自10月10日开始至今共刊登三期。其中,笔者尽量参考更多的文献资料,对林炜然先生的《辛亥革命在瑞安》,王超六先生的《瑞安近百年大事记(1840—1949)》,洪炳文先生的《辛亥岁除感事》,叶玉林先生的《辛亥革命温州光复记》,以及法国传教士冯烈鸿《辛亥革命温州散记》都有参考摘录。
事实上,林损先生的《永嘉瑞安光复始末记》也是记录辛亥革命时期瑞安的重要文献,但由于“此文叙事少而褒贬特多……故未轻予引用(林炜然先生语)”,我查看此文以后,意同林炜然先生,所以也采用了这种办法,未有引用,在此加以说明,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