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对我市温瑞塘河(环城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37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公布如下:
一、市委组织部
将温瑞塘河(环城河)综合整治的工作实绩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把温瑞塘河(环城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列入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认真落实市直机关与沿河镇(街道)结对挂钩制度。
二、市委宣传部
组织、指导和协调温瑞塘河(环城河)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温瑞塘河(环城河)综合整治新闻报道工作。认真落实市直机关与沿河镇(街道)结对挂钩制度。
三、市文明办
协助组织温瑞塘河(环城河)综合整治各类群众性活动的开展、检查、评比、表彰工作;协助开展公民环境保护公共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将温瑞塘河(环城河)综合整治指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创建条件中,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认真落实市直机关与沿河镇(街道)结对挂钩制度。
四、市直机关工委
组织制订市直机关与沿河乡镇(街道)结对挂钩制度。
组织开展市直机关与沿河镇(街道)结对挂钩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