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项颖 通讯员 吕作丰)近日,家住安阳的马先生向12315消费投诉中心投诉,称3个月前在某汽车销售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轿车,当时双方约定全部手续由该汽车公司办理,但不包括牌照号的选择,手续办理完毕后,马先生认为汽车公司在领牌照时未通知消费者本人自行决定选号领牌,他对所选牌号很不满意,认为精神上已受到损失,要求赔偿,遂到汽车销售公司讨说法。
“手续办理完毕,我刚取到车时就觉得牌照号不好,车子开回家后,家人反应更强烈,全都让我去换牌照,我去车管所咨询得知,上牌照后不能更换牌照。”马先生说。
此后,马先生到汽车贸易公司沟通了好多次无果后,拨打了12315消费投诉热线。
莘塍工商所消保委分会马上组织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当时,马先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而汽车贸易公司负责人声称马先生已委托贸易公司办理全部手续包括上牌,不予以赔偿。
经工作人员几天联系沟通,近日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销售贸易公司补偿马先生精神赔偿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