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商业秘密被窃,可能导致小企业客户瞬间流失,举步维艰;可能给一家中型企业带来上千万元的损失,濒临破产;也可能使一个正蒸蒸日上的优势企业从此走向衰落……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了解到,在瑞安有半数以上的汽摩配企业都曾发生过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并因此遭受损失。但鲜有企业在泄密前采取保密措施、在泄密后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此,市工商局特地设立“维权护秘”工作室,为企业商业保密设立防线。
商业窃密手段五花八门
采访中,一汽摩配企业负责人的一句话让记者印象深刻:“商业泄密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可能你的新技术、新产品刚研发出来,满行业就都是你家的技术了。”
商业泄密有哪些手段呢?以下是发生在我市汽摩配企业里的4种不同手段获取商业机密的真实案例。
请客套密
老戴是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有一次,在厂大门口看到一名男子在那转悠着,形迹可疑。正当他要上前询问时,那人却已主动上来打听公司的技术工人小李是否已下班。老戴将计就计与其聊起天,那人支支吾吾半天,只说要请小李吃饭,可两人并不熟。
这事让老戴很奇怪。事后,他多方打听才知道,那男子竟然是同行派来的“间谍”。当日,男子通过老乡来请小李吃饭,在酒桌上又不停劝酒,试图打听他们厂一项新技术的蛛丝马迹。幸亏小李蛮警觉,未曾泄露信息。
“美人”探密
“美人计”是古装戏里的老把戏,为了窃取商业机密,竟有企业主“钦点”帅哥员工上演“美男计”,并成功带走了对手企业的员工。
小林在市区某汽摩配企业上班,长得玉树临风,女人缘极好,深受老板器重。一日,老板突然把他叫进办公室,交代他一项重要的任务。这任务竟是要求他去追求同行企业的一名女核心技术人员。小林答应了。
随后,小林处心积虑地接近那女技术员小月,并很快获得了小月的信赖,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在男友的苦心劝说下,小月跳槽到了男友的公司,自然也把自己所掌握原公司的一些技术机密,无私奉献给了新公司。
此后,小林职升一级,薪水翻倍。
“家贼”盗密
小王是市区某机械企业的技术员,在日常工作中,时常接触到公司生产机器的图纸和客户。去年3月,他私下与朋友办了一家机械加工厂,而他依旧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机械图纸,偷偷在加工厂内生产,并以比市场价稍低的价格出售。
去年6月,小王企业的一位老客户鲍某致电小王,说温州一企业想购置一种双面淋膜复合机,但企业开价过高。小王便想,如果他用公司的图纸生产机器,以稍低的价格出售,鲍某肯定会乐意。
于是,他就找上鲍某,并以较低的价格达成了协议,出售机器。而小王所在的公司直到很久之后,才发现出了“家贼”,并将他开除,但公司已损失不少订单。
离职带密
小五原是市区某机械公司的技术骨干,掌握着公司不少自主研发的新产品的相关技术,于是在去年5月,公司特意与小五签订了保密协议。但到了7月,小五突然离职,还与合伙人开办了一家机械厂,与原公司主营机械相同。
小五不仅违反了保密协议,而且通过原先公司的同事,套取原公司保密的开槽机设计图纸,并于去年12月1日擅自生产礼盒开槽机。
到今年1月26日止,小五共生产了3台礼盒开槽机,并将一台机器出售给了江苏的客户。幸亏原公司及时发觉,通过法律途径制止了其侵权行为。
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除请客套密、“美人计”探密、“家贼”盗密、离职带密四种泄密方式外,常见的还有企业员工为一己之利,“恶意”泄露机密;处理文件时,将商业机密当成垃圾处理后泄露;员工在与亲戚朋友交流中无意泄露等。
半数企业表示曾泄密
“没有技术创新就没有好产品,没有客户就没有好市场。”这是汽摩配行业业内人士常说的一句话。
相对其他一些行业来说,汽摩配行业对技术和客户等要求确实更高。于是,不少企业竞相研发新产品,拓展新客户。
但同行业内也有这样一些企业和人,他们以逸待劳,通过收买技术人员、“潜行狙击”做卧底等手段,去获取别家的产品技术和客户源等商业秘密,坐享其成。
日前,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召集全市汽摩配企业的负责人,针对商业秘密外泄事件展开一项调查。在受调查的企业中,超过半数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的企业都曾发生过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商业秘密被窃事件。
该局一工作人透露,这些企业的商业机密泄露后,直接获益者大多是同行业的小企业或作坊。其中,有的是外地的竞争者,也有来自本地的同行。
采访中,一名小企业老板向记者坦言:“我们没有财力和人力去研发新产品,有时候只能通过各种渠道向大企业‘挖掘’。否则技术跟不上,就没有市场,没有钱赚了!”该老板也承认他所说的渠道,就是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机密。
泄密很多维权甚少
商业泄密虽然在汽摩配行业中发生频率很高,但在工商局的调查中,大部分企业表示,在泄密前,企业鲜少采取保密措施,而在发生泄密事件后,也很少报案维权。
“很多企业对商业保密意识的认识不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李韩坚介绍,企业内部缺少行之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导致企业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市大多数汽摩配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缺少有效的商业秘密内部管理机构,他们对内部员工保护商业秘密没有明确规定,即使有企业采取了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也多是防外不防内的初级手段,到最后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在此次的调查中,90%以上的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从未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的甚至表示,出现了商业机密泄漏后,到哪举报或投诉都不清楚。
同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缺失也导致调查取证变得十分困难。据介绍,商业秘密一般需要由企业自行界定并制定相关保密措施,当侵犯商业秘密事件发生后,权利人在举证时必须出具企业内部的“合理保密措施”。在企业缺乏商业秘密保护内部措施的情况下,一旦商业秘密被窃,多数企业不能及时、准确地提供被窃取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的证明材料,容易造成证据不到位,最终导致执法人员在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过程中难以定案。
“发生这样的事情,也只能自认倒霉。”采访中,东山一汽摩配企业负责人说。此外,企业职工和技术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大多数泄露商业秘密的人员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违法,也是泄密事件频频发生的一个原因。
与员工签订保密条款
面对频频发生的商业秘密被窃,企业主不知如何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市工商局一方面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商业秘密知识培训,加强企业维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经验,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成立了维权护秘工作室,在安阳、城关、商城、莘塍、塘下、仙降、马屿、陶山8个工商所(分局)分别设立联系点。
据介绍,维权护秘工作室将加大对我市重点企业、知名商品的保护力度,同时对一般企业的诉请进行维权帮扶,指导企业防范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被窃用或被侵权,并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商业秘密不受侵犯。
李韩坚表示,下一步他们还将深化“攻大奸、戒小过”执法理念,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企业该如何确保自己的商业机密不泄露呢?市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奎表示,多数企业遭受商业秘密泄露,暴露了企业运用法律工具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欠缺和不成熟。管理者要吸取教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在平时的企业管理中,完善相关合同条款和规章制度,依法事先确定各方违约责任,并事先约定损失的计算和赔偿金额,防患于未然。诉讼发生时,要做好证据搜集和举证工作,在诉讼中争取主动。
工商部门也建议,企业除了加强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保密措施外,与相关员工签订劳动合时还要签一份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