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读书时,许多同学混淆了“权力”和“权利”的概念,老师便不厌其烦地讲,权力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和指挥权;而权利呢?则是指公民依法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所享有的权力和利益。
于是,笔者便记住了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即前者具有公共属性,后者则具有私人属性。进入社会后,笔者发现,人们对于权力和权利在认识上虽然明确了,但是在行使上却又模糊了。一些党员干部特別是一些特权部门的领导干部,把权力当成私有财产、个人意志,任意发挥,而且是淋漓尽致,而对人民群众应该享用的权利则视而不见、漠不关心。于是便出现“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科室化,科室权力个人化”。本来该名正言顺办的事情,非让你偷偷摸摸;本来该痛痛快快办的事情,非让你蹿上蹿下,焦头烂额;而本来不该办、不能办的事情,却“事在人为”。“能者上,庸者下”,谁能办成不该办的事,谁才是英雄!于是乎,就有了“喝酒也是协调”、“密切联系领导”之类的新版“样板戏”。
我们共产党人要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正确对待权力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必须牢记:“我们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要把心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
权力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奉献,意味着服务,意味着监督。领导干部应当谨记:充分利用好国家赋予的权力,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应当享受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