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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工程车存在“四宗罪”,危害猛于虎 “虎口”今年又“吞”4条生命
工程车也要戴上“紧箍圈”
■首席记者 金行哲 通讯员 郑悦慧

  近几年,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加快,运载工程物资的工程车数量也与日俱增。少数驾驶员因追求经济利益,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闯红灯等违规现象,导致事故频发,使得工程车成为城市交通的一大“马路杀手”。

  滚滚车轮之下,多少鲜活的生命倒下,多少原本美满的家庭因此支离破碎,成为心中永远的痛。据市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工程车已致4人死亡,6人受伤。

  近日,市交警大队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已将整治违法工程车作为常态化管理的一项工作,决心出重拳严打击,对违法工程车零容忍。

  工程车还在频频“吃人”

  6月13日凌晨5时许,范某驾驶工程车经桥仙线飞云街道中洲村地段时,与一辆人力客运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内一女乘客当场死亡,三轮车夫和另2名乘客受伤。后经调查,工程车存在超载。

  4月20日18时40分许,河南籍史某驾驶工程车,行经56省道仙降新河村路口地段时,与陆某驾驶的自右方路口驶出的自行车相撞,造成陆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月23日下午17时10分许,湖南籍马某驾驶工程车,途经东新线与集贤路路口时,在右转弯过程中,车辆和右侧行驶的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该“电动车”驾驶人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1月18日晚23时15分许,马屿镇人周某驾驶工程车,行经104国道塘下镇上金村地段时,碰撞因事故停在道路上的一辆轿车及站在道路上的驾驶人葛某,造成葛某当场死亡。

  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工程车在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起,致4人死亡,6人受伤。

  违法工程车的“四宗罪”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工程车交通事故频发呢?“如果说工程车事故发生有偶然因素的话,那在种种偶然的背后存在着太多的必然。”交警大队一负责人说,不少违法工程车存在“四宗罪”。

  据该负责人介绍,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驾驶技术不过硬是工程车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市的工程车大部分由外省籍驾驶员驾驶,一些外籍司机驾驶技术不过硬,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同时也有个别工程建设单位把关不严,致使少数外籍司机甚至使用失效和伪造的证件混入运输队伍。这是违法工程车“一宗罪”。

  由于受利益驱使,很多工程车都有多拉快跑的特点。“一辆核载4.5吨的工程车,经常载到三四十吨。”据介绍,工程车普遍超载30%以上,甚至超载100%也不鲜见。当工程车超过货车最大承重的负荷,制动不灵便,一旦发生意外,根本无法“悬崖勒马”。 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交警共查获违法工程车148辆,其中严重超载工程车110辆,超载达200% 以上的有25辆。这是违法工程车“二宗罪”。

  交警还在检查中发现,很多工程车都有违法超速、超车、占道行驶的现象。工程车因其本身马力大,车身笨重,在违法超速、超车或者长时间占道行驶时,一旦遇到紧急和突发情况就无法避开,有些司机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现象,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这是违法工程车“三宗罪”。

  不少工程车因长期超速超载行驶,使机件磨损加重,车辆破旧不堪,而车主为了经济利益,经常不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致使一些车辆灯光不全、刹车不灵,由此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是违法工程车“四宗罪”。

  多重措施严管工程车

  据交警部门介绍,我市工程车运输路线主要集中在56省道、瑞枫线、高桐线等路段。近几年来,工程车违法营运、超载超限、闯红灯、超速行驶、抛洒滴漏等问题日趋增多,不仅扰乱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破坏了道路、桥梁公共设施和群众生活环境,而且造成涉及工程运输车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交警部门曾多次组织严打,但许多车主和驾驶员在利益的驱动下仍铤而走险。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省厅的相关部署,他们将在全市进一步加大工程车的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工程车严重违法行为,努力遏制工程车的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同时,还将根据省厅的《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从今年10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工程车的管理。

  根据《通告》规定,工程车将被要求安装转弯、倒车语音提醒装置,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安装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或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GPS装置。工程车驾驶人应当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外省籍驾驶人须按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工程车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运输单位或者工程建设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整改建议书,责令整改并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工程车超载两次以上被查处的,对运输单位或者工程建设单位主管人员依法处5000元罚款;外省籍驾驶人未按规定备案登记的,对运输单位或者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处5000元罚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工程车及驾驶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无法当场消除的,依法扣留车辆;发现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运输单位或者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工程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外,无证驾驶工程车的,拘留15日;使用伪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拘留15日;使用伪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拘留10日;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或者驾驶报废和拼装车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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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车也要戴上“紧箍圈”
一辆机关单位用车榜上有名
瑞安日报 专版 13 工程车也要戴上“紧箍圈” ■首席记者 金行哲 通讯员 郑悦慧 2011-1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