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环境: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道路交叉口或是在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道路交叉口的情况下,在一侧路口设有停车让行标志或者标线。
事故模拟:A车在直行通过交叉路口,A车途经的路口设有停车让行标志或者路面划有倒三角形的标线。此时,B车从A车的左侧路口驶出后自左往右通过路口。两车在进入路口时,相遇并发生了碰撞。
责任认定:警方认定,A车负全责。
责任争议:
争议一,A车相对于B车来说,是在B车的右侧路口。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道路交叉口或是在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道路交叉口的情况下,左侧车辆应让右侧车辆先行。因此,B车应该要让A车先行,B车应该负全责。
争议二,两车相碰时,是B车的车头碰到了A车的车身。因此,是B车碰了A车, B车应该负全责。
争议三,两车的车头与车头碰了起来。因此,两车都应该负有事故的责任,所以A车和B车各负一半责任。
舒警官: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道路交叉口时,左侧车辆应让右侧车辆先行。但,如果在这路口设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如“让”字标志或者路面划有倒三角形的标线时,要让未设置这些标志标线的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行。
因此,事故中的A车未让B车先行,A车应负事故全部责任,B车没有责任。
舒警官提醒:在我市市区塘河北路、塘河南路等一些交叉路口都设置有此类“让”的标志,驾驶员经过此类交叉路口时,车辆在进入路口前必须减速慢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转弯进入路口。
(特殊路段、特殊情况以现场交警勘查后认定为准) (金行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