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2日凌晨,仙降新安村荣威鞋厂被犯罪嫌疑人拉门入室,潜入二楼办公室,盗走手机、香烟、现金等,共价值25000元;2011年10月18日,该厂再次被犯罪嫌疑人窜至一楼办公室,盗走一台台式电脑。接警后,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
案发后,公安民警对该厂进行倒查,发现该厂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未落实门卫、值班巡查制度,未安装监控设施,存在人防、物防、技防漏洞,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有关规定,对此,公安机关对该厂发放治安防范建议书,要求落实整改。
公安机关建议,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决定对仙降新安村荣威鞋厂进行挂牌整治,予以公开曝光,限期整改,期限两个月,同时要求仙降街道和仙降派出所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