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工刘中平因交通意外脑死亡,他的家人做出了一个令人感动的决定:捐献器官。目前,他的一副肝脏、一对肾脏已移植到3名器官衰竭病人体内。刘中平成为温州市首位人体器官捐献者。昨天,本报第6版刊发了《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一文,让许多网友和市民感动。从刘中平身上,大家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一种“大爱”。因为这份爱,将有5人重拾健康;因为这份爱,家人对刘中平的怀念有了寄托。
网友“加油!糾結”:早上刚看到新闻,吃了一惊。以前总觉得这样的事离我们很远,没想到今天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好心人。虽然刘中平是四川人,但他在瑞安工作、生活了3年,他是新瑞安人的骄傲,也是瑞安人的骄傲!
网友“心语∮ㄨ∮心愿”:说真的,我也有被惊到了。以前只听过某单位组织志愿者、一些领导干部带头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人呢?按照我们的传统习俗,人死后,不可“惊动”遗体,要让死者享受宁静。记得以前为了推行火化,有关部门不知做了多少工作。器官捐献,理解是一回事,真正落在自己亲人身上,又是另一回事了。据说,目前省内人体器官捐献者只有十几例。我们更要向刘中平的家人致敬!
网友“情迷于紫”:其实我最佩服的是刘中平的女儿。知道父亲必定要去世时,还能下这么大决心,将父亲的部分器官捐献出来,我猜想,当初她的这个决定下得有多么艰难。同时,我也很佩服同意女儿决定的母亲。这位可敬的妻子、母亲,没说什么豪言壮语,支持女儿捐献父亲器官,真是很难得。
网友“人生如戏”:一个普通的四川民工家庭,有如此感人的行为。我不禁在想,是什么原因或者动力促使这种举动得以实现呢?为什么我们本地人做不到呢?难道瑞安人的思想境界不够,还是在害怕?报道的题目是《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人死后,自己的部分器官还能救活其他人,这不就是另一种重生、一种生命的延续吗?
网友“我的未来不是梦”:亲人走了,但是通过捐献器官,受移植的患者得到了新生。这种事迹媒体应该多多报道,让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献,让更多人参加器官捐献。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使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陈瑞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