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蔡小姐在瑞安商城经营一家牛仔裤批发店,由于家住汀田,为了能抢到一个停车位,她每天都提前半个小时开车出发。上周五,由于堵车晚到了几分钟,结果商城附近已经停满了车。转了10多分钟,好不容易在一早点店前找到一个停车位,没想到车子还没停稳,早点店的老板就过来敲车门,明确表示车位归自己使用。“这里不是公共资源吗,怎么被私人占有呢?”蔡小姐疑惑道。
类似蔡小姐的遭遇许多车主都遭遇过。现如今,商铺门前、道路两侧,各式各样的三角停车器、禁停标志牌、障碍墩、警示雪糕筒等随处可见,一些沿街商家甚至拉条绳子、放个水桶圈占据门前停车位,使得原本就不太充足的公共停车泊位更加捉襟见肘。许多车主不禁问道,沿街商铺门前车位,到底能不能停车?这些公共泊位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为此,记者进行一番调查采访,律师称,公共场地不得被“私有化”。
转悠20分钟没找到停车位
11月12日下午,记者开车来到龙首桥,只见在六七米宽的道路两侧停满了车辆,将整条路塞得满满当当的。而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街道东侧道牙上的几处临街商铺门前,闲置了大片空地,上面摆放着几个禁止停车的标志和一些破旧的椅子。记者开着车在附近转悠了近20分钟,还是没有找到停车位。
顺着这条路一路向南,两侧商铺门前各种写有“禁止泊车”的标志牌随处可见,有的商铺为了方便,干脆在路边放了一个水桶。在一处服装店门前,记者注意到,由于时间是下午,来买衣服、买布料的人不是很多,因此店门前空空荡荡,可即便如此,店门前还是摆放了4个“禁止停车”警示标志和一张破椅子,不允许任何车辆靠近,附近不少来办事的私家车主,只能违章将车停在马路边。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小东门街、周松路附近的银行、饭店等一些公共场所发现,将自家门前空地”据为己有“的情况非常普遍,往往是车主转圈找不到停车的地方,而附近多处车位却被各式各样的停车占道器“霸占”。
沿街商铺:禁止停车各有“招”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市区内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种有关停车位的矛盾和纠纷也不断出现。
“如果没有特别紧急的事情,我一般都不会轻易开车出去,找地方停车实在是太烦了。交钱是小事,可有时候交钱都找不到地方停。有一次开车到附近办事,明明有空车位,保安却不让停,说是领导叫预留出来的,真气人,但又无可奈何。”家住凤山小区的王先生对市区停车难的窘况很是无奈。
记者在市区部分路段和商铺采访时发现,商铺门前停车位“禁止停车”的情况比较普遍,沿街店铺的店员在门前设置的障碍物也称得上是花样百出。市区广场路的一家店铺门前,记者看到店员将两个黄色的“请勿泊车”标识牌放置在店铺门前的停车线内,阻止车辆停放。同在广场路上的一家影楼则用几个禁停的障碍物围起了圈,把店前长约三四米的空地铺上红地毯,作为自己的“私家庭院”。
在小东门街的一临街店铺前,靠近马路边的人行道用黄线画出了一个个停车位,每个车位的地上都摆放着一个自制的带有停车标志的三角停车器。这些停车器高约三四十厘米,下端用重物压着,这样车子就停不进去了。此外还有一些商铺在自家店前的地面上用醒目颜色的油漆写上“禁止停车”或“此处禁止停车”等字样,来提醒车主。
为了阻止别人停车,小东门街上有商家干脆在门前的停车位设置了水泥墩。该商家表示,他们商铺门前的停车位是自己付了租金租用的,因此不让别人随便停车是合法合理的。
商家:影响生意 很是无奈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商家占用停车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为了内部人停车方便,二是为了到自己商铺买东西的顾客停车方便,三是怕车挡在门前影响做生意。
记者在某银行门前看到,一旦有车子开走,保安就会拿禁止停车的警示牌放在那里。据银行保安说,银行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因为经常有附近居民把车停在银行门前,而且一停就是一天,有时候银行的运钞车都进不来,所以只好规定不能在银行门前停放外来车辆。
记者还发现,和该银行同一路段的很多商铺也都用“禁止停车”的警示牌占用停车位。很多店主告诉记者,经常有人一大早就把车停在店铺的大门前,到中午都没人来开走,对店铺生意影响很大,因而都在自家商铺前摆上“禁止停车”的牌子。不过,他们又有些无奈地说,即使这样也没什么效果,还是有人停车阻塞门口。
在小东门街上经营服装生意的黄先生为自己在店前摆放水泥墩的行为解释说,商铺前的车位是他们租来的,因为商铺前的车位常被别人的车占用,导致自己的车没地方停,所以就想了这么个法子。
记者还了解到,在很多商家的心目中,“谁的门前谁做主”似乎成了不成文的规定。
车主:为了停车经常吵架 甚至遭威胁
对于临街商家采用停车器具占道的行为,一些市民敢怒不敢言。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和蔡小姐有类似经历的司机有很多,而且大多司机都表示,因怕被报复而不敢强行停车,只能乖乖地把车开走。
在龙首桥的一条街上,正在找车位的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开车在附近转了半个多小时,仍没有找到一个停车位,“附近一些停车场都已经满了,想在路面停车更是甭想,即便是有那么几个空车位,也都放着禁停标志牌,还有人盯着。人家圈起来的地盘,我们总不至于强停吧。”车主马女士坦言,自己曾经因为找不到停车位,挪动别人门前放置的停车牌,而与店主发生激烈争吵,最终还是自己做出让步。“店主说,如果我不将车开走,一切后果自负。我担心遭到报复,只好作罢。”马女士弱弱地说道。
而对于利用各种障碍阻止停车的行为,大部分市民表示,停车位不应妨碍行人。市民陈老伯说:“现在车越来越多,经常停在人行道上了,行人走路好像是在车流中穿梭,很让人无奈。如果还装几个水泥墩之类的,人行道还能走路吗?”
“安装那种东西(地锁)太不应该了。这些停车位靠近人行道,过往的行人很多,一不小心就绊脚。特别是奔跑的小孩很容易中招。摔伤了怎么办?”市民黄女士说道,“还有,这地方本来就是公共的,大家本来就可以停车,把车位锁起来太自私了,也降低了车位的利用率。”
律师:公共场地不得被“私有化”
日前,记者就“商铺门前的停车位归属问题”采访了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的肖成飞律师。肖成飞认为,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规划的道路用地以及经市规划部门审批同意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的建筑退缩线用地等。也就是说,通常在市区内我们看到的路边商铺前的空地,大都属于“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首先要考虑的是公益性,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将其“私有化”,从而导致更多人停车的权益受到损害。肖成飞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位内停车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遇到类似事情,市民可以向所在区交警大队投诉,交警可以清除非法占用道路停车位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