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两个“需要情感慰藉”的家庭,一边是“一切为了孩子”、遵从法律法规的福利院,情与法究竟该如何取舍?“破破”和“小胖”的归宿究竟应该如何?作为相关部门,的确需要遵从法律法规,但是能不能在法律和人情两者之间找到另一条解决的途径呢?近日,本报连续刊登了有关“破破”和“小胖”的报道,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和热议,并纷纷致电本报市民热线66886688,发表自己的看法。
昨日一大早,家住市区西门社区的王女士就打进本报市民热线。“我觉得这两个孩子应该交由两个寄养家庭来抚养。毕竟他们已经养了孩子好几个月,有感情了。”王女士认为,虽然医院里留有孩子亲生父母的信息,可是警方多番寻找也没有结果。在她看来,这两个孩子已经构成了被父母遗弃的事实,没有必要一定要找到这两个不想负责任的父母。“即便以后真的找到了,他们会对孩子好吗?”王女士觉得,法外有情,希望福利院可以将孩子交由这两个寄养家庭抚养。
家住东山的吴先生却认为,孩子应该交由福利院抚养,然后继续寻找她们的亲生父母比较好。“可能我们现在觉得将孩子送入福利院挺不近人情,可是就长期来说,我觉得这样对孩子比较好。”吴先生说,血肉亲情是难以割舍的情感。如果这两个家庭现在领养了她们,等她们长大后,难免会有想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到时候要是得知当初自己的亲生父母留下了具体信息,因为没有继续寻找而就此将她们交由别人领养,她们会有怎样的想法。“我们谁也预料不到以后发生的事情,我觉得就长期来说,应该继续寻找她们的亲生父母。不管找到后他们的生活状况如何,那都是孩子原本的命运,我们不应该多加议论。”
“我建议找一个折中的办法,让孩子先由现在的这两个寄养家庭抚养,另外再签一个相关协议。提早言明,如果孩子的父母以后来找,是去是留由孩子自己决定。”今年45岁的章女士说,因为各方面原因,她们夫妻俩也没有孩子。她深深理解对于两个没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孩子有多么重要。“法外有情,现在不仅仅是关于这两个孩子的问题,还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幸福。”
家住飞云的蔡女士打电话告诉记者,前几天报纸上有关“破破”和“小胖”的消息引起她的关注。对于这两个孩子和家庭,她都非常同情。但是她觉得,该照章执行的,就应该照章行事。“如果开了先例,以后不就乱了套了。”蔡女士说,虽然这两个家庭的遭遇让人十分同情,但是她建议她们可以通过其他正确的途径去领养其他可以领养的孩子。
“根据相关规定,应该由我们公安部门将这两个孩子送进福利院,可是看着这两个家庭心疼孩子的样子,作为执法人员,我实在是有点于心不忍。”对于孩子没有进入福利院,而是在福利院门口被两个寄养家庭带回家去,派出所民警虞尚建说,就他个人的角度来看,他挺希望这两个家庭能够成功领养这两个孩子。“养了好几个月了,和孩子都有感情了,而且这两个家庭的遭遇也很令人同情,尤其是看到她们这么关心爱护孩子的样子,不管是谁,都会被打动的。”不过虞尚建表示,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的话,他还是会根据相关程序规定,将孩子送入福利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