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第4版刊登《野藤蔓缠上绿化隔离带树木》一文,其中长达3000多米绿化带上的树木被野藤蔓缠住,见不到阳光,难以生长。不少网友见到该报道后为这些树木感到心痛,呼吁有关部门种树还要记得管树。更有网友指出,城市公共设施需建管并重,部门要负起责任,市民更要爱护设施。
网友“好久不见”: 这么一大片绿化树被野藤蔓缠死真是太可惜了。文中提到这一路段归两个部门管理,但想尽办法也只能联系到一个部门,看来种树时大家都是积极的,到了管理时真是找谁都不知道了。
网友“猩猩点灯”:这些绿化树都是花费人力财力栽种的,如果因为后期没有精心维护,导致树木死亡实在太可惜,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救救这些濒临死亡的树木。
网友“琳悠悠”:其实在我市还有很多地方的绿化树没有受到妥善保护,有的没有支撑架,种下来的树要自生自灭。由于后期管理不到位,绿化树或死亡或歪斜,花坛里种植的草皮也被虫子啃去大半。
网友“蜡笔苦瓜小新”:我建议各种公共设施上应附带一张“保修卡”,上面标注主管部门或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方便大家联系。
网友“Khuntoria Forever”:公共设施破坏后,总是不能及时修复,说明要出钱出力的事就是一个字“推”。不要等到出了事故,有关部门才引起重视。
网友“杨晓喵”:公用电话亭、草坪、护栏、路灯、窨井盖、休闲座椅、雕塑、健身器材……凡姓“公”的物品,似乎都难逃被盗、被破坏的命运。其实公共设施被破坏,所造成的损失要远远高于其自身价值。而破坏公共设施也会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市容,甚至对社会治安稳定构成威胁。
网友“魔法小魔女”:因为工作原因,我经常半夜回家,有时就会看到一些喝醉酒的人一边胡言乱语一边用力踢垃圾桶、公交站牌等。这种拿公共设施发泄的行为实在是损人不利己。
网友“芋头颖”:一些人破坏公共设施是带有侥幸心理的,认为自己不会被抓住,即便是抓住也不会受到严惩。因此我建议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强监督;另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制订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网友“芋头坤”:公共设施不管是人为还是自然破坏,有关部门都要认真负起责任,及时修复,不要给城市带来污点,给群众造成不便。
网友 “魏奇”:有关部门除了要提高责任心,做好防盗保护工作外,还要制定有力措施,从源头遏制,比如前期建设上慎重选材、加固结构,在后期维护上,设立有奖举报机制,加强巡查、监控等措施,做到“建管并重”,并真正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和保护,维护好我们的城市形象。
网友“吉米小屋”:政府应对长时间没解决问题的单位问责,对工作马虎敷衍者严惩不贷,让受损的公共设施尽早重新焕发活力。而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人,也要像爱护自己的家当一样精心呵护公共设施,对各种破坏行为给予制止,让公共设施的寿命更加长久。
(孙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