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建设“平安瑞安”,是全市百万人民的共同追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温州市委的战略部署,组织开展“平安瑞安”建设。特别是200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一年拿牌、两年巩固、三年夺鼎”的平安创建目标,全力营造合力攻坚、共创平安的浓厚氛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平安创建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2009年、2010年先后获得“浙江省平安市”称号。当前,我市政治稳定、治安有序、社会和谐,广大群众既是平安建设活动的参与者,也是平安建设成果的受益者。
建设“平安瑞安”,也是全市百万人民的共同责任。我们要珍惜、呵护现在来之不易的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更要以实际行动共创共享平安建设成果。
第一、要积极投身基层创安活动。广大市民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平安村居(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边界”、“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工地”、“平安林区”、“平安寺观教堂”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掀起平安建设新高潮。
第二、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参与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的美好家园而不懈努力。
第三、要积极主动建言献策。广大市民要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踊跃参与平安建设,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主动建言献策、出谋划策,合心合力推进“平安瑞安”建设。
第四、要积极展现市民良好形象。广大市民要遵纪守法,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努力展示瑞安市民文明守法的良好形象。
市民朋友们,瑞安是我家,平安靠大家。让我们手挽手,心连心,迅速行动起来,为营造一个社会秩序井然、公平正义彰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瑞安市委建设“平安瑞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