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邦寅)“幼儿园支付给教职员工的工资,要按照教职工的职务、职称、教学水平、教龄、教学成绩等发放不同档次的工资……”日前,在塘下镇民办幼儿园联合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该镇70所民办幼儿园的75名教职员工代表表决通过了《教职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等文件。
当前,塘下镇共有民办幼儿园70所,在园儿童12605人,教职工1167人。如何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管理,更好地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优秀的幼儿教师,提供更加优质的教学服务,已经成了很多有识之士的共识。
“幼儿园教职员工的工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塘下教育学区幼教负责人王小微说,不要小看这条规定,对于部分被迫扣押一个月工资的幼儿园教职工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支持和鼓舞。据了解,《教职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共有6条内容,对幼儿园与教职工签订及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工资支付、节假日及延时工资、员工保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市教育局一负责人表示,当前,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未纳入教育财政经费,相关部门一般只提供建议和指导。而一些民办幼儿园的投资者把办教育当作单纯的商业行为,只以赚钱为目的,造成了教职工工资较低。一旦薪酬与教职工的付出不成正比,自然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给孩子提供科学、适宜的幼儿教育自然难以实现。
工作累、待遇低成了我市相当部分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的困惑。“没有好的工资待遇,没有社会的认可,民办幼儿教师队伍怎么可能稳定?而没有好的教师队伍,幼儿教育的发展也只能是一句空话。”该联合工会主席林金彩说,在当前情况下,通过联合工会的平台,让塘下镇民办幼儿园抱团谋发展,主动规范教职工待遇,不失为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