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环境: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的交叉路口,一名交警正在现场指挥。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存在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警在现场指挥同时存在的现象。
事故模拟:B车正在直行通过路口,这时A车从右侧路口(B车的右侧)驶出后也直行通过路口,两车在路口发生碰撞。此时,交警在道路中间,指挥B车方向的车辆通行。
责任认定:警方认定,A车负全责。
责任争议:
争议一,A车是在B车的右侧路口驶出,B车应该按照右侧来车先行的交通规则,让右侧的A车先行。因此,B车应负全责。
争议二,A车大部分车身已经通过路口,这时B车车头撞上了A车的左侧车身后面部位。因此,是B车不让A车,然后才撞了A车,B车应该负全责。
舒警官: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交警的指挥是交通信号的一种表现方式,在有交警现场指挥的路段,不管是否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都应当以交警的指挥为优先。
因此,此事故中,交警正在现场指挥时,也就不存在右侧来车先行的交通规则。A车未按交警的指挥,应负事故全责。
舒警官提醒:经过此类路段时,驾驶员要注意交警的指挥手势,服从管理。特别是一些新手驾驶员,在道路难以通行有障碍的路段或者在市区高峰时段,一定要服从交警的指挥。比如有些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有时候路口显示的是红灯,但交警为疏导交通,指示驾驶员继续通行,那么驾驶员就要优先服从交警的指挥,“闯”过红灯。这种情况下,即使电子眼监控拍下,也不会对车辆的这种“闯红灯”行为进行处罚。
(特殊路段、特殊情况以现场交警勘查后认定为准) (金行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