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项颖 通讯员陈晓玲)日前,市民郑先生在市区某锁店购买了一把摩托车防盗锁,在一次使用后,钥匙无法从锁内拔出。花了几十元买的锁质量竟然这么差,郑先生很是气愤,于是上门向锁店讨说法,并要求店方赔偿。
店主表示,锁已经卖出几个月了,是郑先生使用不当造成的,拒负责任。郑先生向工商局12315投诉。
维权人员展开调查。经鉴定,防盗锁锁芯因为被化学成分侵蚀,钥匙才会拔不出,可能是郑先生在日常使用中不小心沾到,店方没有责任。但郑先生对此结果不满意。为安抚郑先生,维权人员向锁店店主提出,希望可以按照进价再卖一把锁给郑先生。店主接受,郑先生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