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首羡镇的小学生校车侧翻事故中,目前已造成15名学生遇难。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表示,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
惨痛教训的背后,有关部门总是能找出各种各样的原因。前不久发生在甘肃的校车事故,有关部门也是在事故发生后就快速找到原因,并对相关的当事人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这样的办事效率,确实较高。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正宁的21名小朋友尸骨还未寒,大众的神经还没有从前一次事故中彻底缓解,类似的事故又一次触痛公众的眼球。
而就在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校车享有三项优先权。其一,交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其二,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其三,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想不到就在这节骨眼上,事情仍旧还是出来了。无论我们的条例怎样修改,那逝去的生命已经是不能挽回了。而对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来说,他们的痛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