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佐兴)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国100家单位),这是该大队继2010年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成为温州检察机关重建以来唯一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司法警察大队。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以争创示范单位为抓手,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特点规律,科学配置警力资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次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审核组的现场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