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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环境:在有信号灯控制的道路交叉口。
事故模拟:A车正在从南往东右转弯通过路口,此时南北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这时,B车正从西往东直行并通过路口,东西方向的信号灯为绿灯。两车在路口相遇,并发生了碰撞。
责任认定:警方认定,A车负全责。
责任争议:
争议一,A车正在右转弯,B车是直行过来后超过A车,B车的右侧车身刮到了A车的车头左前角。因此,是B车超车刮到了A车,B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争议二,A车正在右转弯,B车直行过来车头碰到了A车的左侧车身。因此,是B车撞了A车,B车应该负全责。
舒警官: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也就是说右转弯的车辆应该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这样的规定并不难理解。当我们驾车通过路口,不管前方路口的信号灯是什么,右转弯的车辆都随时可以转弯(除了有方向指示灯显示右转弯是红灯的以外),而被放行方向的车辆必须要等绿灯才能放行。为了路口的畅通有序,方便等待车辆的通行,所以右转弯的车应该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舒警官提醒:车辆在右转弯时,有些驾驶员一般只注意道路右侧的交通状况,而忽视了道路左侧的车辆状况,以为对方的车开过来时一定会看到自己的车,并会让行,于是就造成事故。因此,车辆在右转弯时,要随时注意左右两侧的交通状况,减速缓慢通过路口。
(特殊路段、特殊情况以现场交警勘查后认定为准)
(金行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