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批中心:
本人在2011年11月17日在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女儿户口手续时,因本人手续不齐全,借此辱骂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且妨碍了窗口的正常工作,造成恶劣影响。事后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在此表示诚恳的歉意,恳请谅解。
道歉人:黄琳妹
2011年12月22日
编号:2011-0042
兹有土地受让申请人薛行申提供瑞国用(2008)字第1-5394号土地证、城关镇字第0032679号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书、完税凭证、委托书、具结声明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坐落在安阳街道交通大厦C幢二单元504室、土地面积2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的要求。经审查,该宗地原土地权利人(转让方)胡立光,因不能亲临我局现场共同签字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相关事项,特此公告征求意见。如土地权利相关人对以上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交易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65810657 65919598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22日
关于征询土地变更登记委托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