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家住塘下镇高营村,共有3间3层楼房,属于老房拆建,建房时间大约在1984年(已无任何书面材料证明),房产证每间一本(已领)。贵局提到的村镇私人建房使用宅基地申请表,房管局里也没有,此表是否可以领取?如若没有此表,也就是凭身份证和房产证,请问这样的情况如何申领房屋土地使用权证?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请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瑞安市房屋拆、改建用地审批表,到塘下公共服务中心土地窗口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如果没有上述材料,根据目前有关规定不予以登记。
(李雅 整理)